开始时间:2022-10-13 结束时间:2022-10-25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龙游县殡葬基本服务全流程免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实现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县民政局结合实际拟订了《关于龙游县殡葬基本服务全流程免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10月25日前反馈。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70-7856076
      

龙游县民政局

2022年10月13日


于龙游县殡葬基本服务

流程免费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实现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实行殡葬基本服务全流程免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费对象

龙游县域范围内死亡并在殡仪馆办理火化事宜的人员,实行殡葬基本服务全流程免费。具有龙游县户籍的城乡居民在外地死亡并在死亡地办理火化事宜,但未享受死亡地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政策的,可享受龙游县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政策(费用由殡仪馆按规定先行办理支付)。

二、免费项目及免除费用

(一)遗体接运

街道范围内遗体接运费180元,乡镇范围内遗体接运费260元(限龙游县区域范围内)

(二)遗体冷藏、守灵

1.遗体存放费60元/天,含冷藏(存放期限3天以内;经公安部门确认的无名、无主遗体冷藏存放费用按实际存放时间计算);

2.守灵室场所租赁费20元/小时(集中守灵48小时以内)

3.水晶棺存放费200元/天(2天以内,限在殡仪馆守灵室内使用);

4.守灵室基础布置费。

(三)遗体告别

1.小告别厅租赁费100元(可用于抵扣大告别厅租赁费);

2.绢花花圈租赁费(限10个以内)。

(四)遗体火化

1.遗体火化费330元(限普通火化炉,也可用于抵扣拣灰炉火化费);

2.骨灰盒1只300元可抵扣殡仪馆内其他类别骨灰盒购置费

(五)骨灰安葬(放)

1.殡仪馆骨灰寄存费120元/年(寄存期限2年以内);

2.墓穴(位)费1000元(限殡仪馆所属的骨灰堂、树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墓穴〔位〕);

3.集中海葬仪式服务费(由民政部门组织实施);

4.指定节地生态安葬纪念碑镌刻费。

(六)祭扫

代为祭扫服务费(限县殡仪馆或指定公墓、骨灰堂安葬〔放〕设施,春节、清明、中元、冬至期间免费代为集中鲜花祭扫)。

(七)其他

对在指定地点实施骨灰撒散、树葬、草坪葬、骨灰堂安置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详见《龙游县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实施办法(暂行)》(龙政办发〔2019〕114号)。

除上述注明可抵扣费用外,其他免除费用不抵扣、不折现,超出部分由丧属自付。

三、申请办理程序

符合上述规定的人员死亡后,经办人(指死者的直系亲属或监护人)凭卫健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向殡仪馆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二)逝者身份证原件;

(三)逝者为无名、无主遗体,需公安部门提供相关证明;

(四)具有龙游县户籍的城乡居民在外地死亡并在死亡 地办理火化事宜,但未享受死亡地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政策的, 还需提供死亡地殡仪馆相关收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经费保障

减免的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列入县财政预算,县殡仪馆在结算殡葬服务费用时直接予以免除。经费结算办法由县民政局与县财政局另行研究确定

五、监督管理和组织实施

(一)县民政局负责县殡葬基本服务全流程免费政策的实施,健全规则制度,加强人员管理,严格费用审核。

(二)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县殡葬基本服务全流程免费政策的资金保障,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县发改局、公安局、卫健局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

(四)各乡镇(街道)要发挥属地管理作用,加强惠民殡葬政策的宣传,引导群众丧事从简,文明治丧。

本通知自2022年  月  日正式实施。《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龙游县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实行免费的通知》(龙政办发〔2013〕151 号)同时废止。

《龙游县关于殡葬基本服务全流程免费的通知(送审稿)》的起草说明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实现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助力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根据《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加快推进民政事业城乡一体化的意见》(浙政发〔2012〕42号)及省市关于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相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民政局代拟了《龙游县关于殡葬基本服务全流程免费的通知(送审稿)》(以下简称《通知》),现将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依据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的需要。2018年至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先后11次对殡葬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各地聚焦殡葬领域难点痛点,引导殡葬服务回归公益性,深入推进移风易俗,提供惠民利民社会服务。

二是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署要求的需要。《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惠民殡葬专项治理和提标增项扩面工作的通知》(浙民事〔2021〕88 号)中明确要求,要积极开展惠民殡葬专项治理和提标增项扩面工作,在四项殡葬基本服务免费的基础上,增加诸如骨灰盒和节地生态安葬墓穴或骨灰格位免费等政策。

三是助力建设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需要。衢州市委、市政府一直都高度重视殡葬工作,市委主要领导先后3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殡葬工作回归公益属性、提倡移风易俗、提供暖心服务。通过实行龙游县殡葬基本服务全流程免费的政策,我县殡葬基本服务免费项目将由2013年的5项增加到15项,人均减免费用由原来的649元提高至1306元。目前,衢州市本级和江山市、常山县都以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出台了文件。

二、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五部分:第一部分为免费对象,主要对享受龙游县殡葬基本服务全流程免费的对象进行明确;第二部分为免费项目及免除费用,主要对免费的具体项目和免除费用标准进行明确;第三部分为申请办理程序,主要对申请程序及提交的材料进行明确;第四部分为经费保障,主要对经费来源进行明确;第五部分为监督管理和组织实施,主要对部门职责进行明确,对组织实施的监督管理提出具体要求。

(一)明确免费对象:由现行《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龙游县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实行免费的通知》(龙政办发〔2013〕151 号)规定的在龙游县域范围死亡并在县殡仪馆办理火化的5类人员(具有龙游县户籍的城乡居民;在龙游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龙游县户籍的学生;驻龙游部队现役军人;在龙游县居住,与龙游县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履行期内),

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 1 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员;经公安部门确认的无名、无主遗体。),扩大到在龙游县域死亡并在县殡仪馆办理火化事宜的所有人员。

具有龙游县户籍的城乡居民在外地死亡并在死亡地办理火化事宜,但未享受死亡地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政策的,可享受龙游县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政策(费用由县殡仪馆按规定先行办理支付)。

(二)明确免费项目:在现行《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龙游县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实行免费的通知》(龙政办发〔2013〕151 号)规定的遗体接运、遗体冷藏、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5项殡葬基本服务(含重点对象赠送骨灰盒1只)的基础上,扩大2个项目的适用范围(骨灰免费寄存1年增至寄存2年、骨灰盒免费对象由重点救助对象扩大到文件规定所有对象),增加了10个免费项目(小型守灵室场所租赁、水晶棺存放、守灵室基础布置、小告别厅租赁、绢花花圈租赁、生态安葬墓穴〔位〕、集中海葬安葬仪式服务、指定节地生态安葬纪念碑镌刻、代为祭扫服务、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已于2020年1月9日实施〕)。人均减免费用由原来的649元提高至1306元。

三、资金测算

经测算,《通知》实施后,经测算需增加费用224.254万元(县财政增加197.534万元,殡仪馆保障26.72万元)(见资金测算表)。

四、其他事项

建议《通知》经县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龙游县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实行免费的通知》(龙政办发〔2013〕151 号)同时废止。





征集部门:龙游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10-13 截止日期:202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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