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4〕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代为起草《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期限为2024年2月1日至2月9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月9日前反馈至我局。 联系人:陈连金。 电子邮箱:632299688@qq.com。 联系电话:0570-3089035。 通讯地址:衢州市仙霞中路36号市行政中心4号楼417室。 附件1:《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起草说明).docx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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