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推进秀洲区服务业稳进提质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意见反馈

为进一步推进秀洲区一季度服务业稳进提质发展,区发展和改革局起草和编制了《关于推进秀洲区服务业稳进提质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请于1月24日17:30前将意见反馈至秀洲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人:服务业发展科吴琴琴,电话:0573-82720223,电子邮箱273514900@qq.com


附件:关于推进秀洲区服务业稳进提质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



嘉兴市秀洲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15日



附件:

关于推进秀洲区服务业稳进提质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


1.鼓励企业扩大规模。对规(限)上服务业企业,其中:一季度销售额8000万元以上且销售额增速10%以上的限上批发业;一季度销售额2500万元以上且销售额增速15%以上的限上零售业;一季度营业额2000万元以上且营业额增速8%以上的限上餐饮业;一季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且营业收入和类增加值平均增速8%以上的规上互联网及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一季度营业收入1500万元以上且营业收入和类增加值平均增速8%以上的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其中规上人力资源服务业净服务收入4000万元以上且净服务收入和类增加值平均增速15%以上);每家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在上述基础上,营业收入(销售额、营业额、净服务收入)增速达到20%以上的,再奖励5万元。

2.支持企业快速释放。对2023年一季度无营业收入(销售额、营业额)数据的规(限)上服务业企业,其中:限上批发业销售额增量(较去年同期)超过3000万元、8000万元、2亿元;限上零售业、餐饮业销售额(营业额)增量(较去年同期)超过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互联网及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一季度营业收入增量(较去年同期)超过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的(类增加值不为负),每家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以上政策奖励对象不含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涉及的奖励资金,如与市级政策有重复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涉及高新区(高照街道)、新城街道范围内的企业奖补资金,由各主体承担。各镇范围内的企业奖补资金由区财政和各镇各承担50%。

本政策从2024年1月1日起实行,有效期一年,由区发改局和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征集部门:嘉兴市秀洲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4-01-15 截止日期:202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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