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支持农创客培育发展,将更多金融资源引入农创客群体,培育和支持农创客扎根农村、专注农业,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浙江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共同拟订乐清市财金协同支持农创客发展指导意见,并制定了《乐清市财金协同支持农创客实施方案》,现向社会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8日,请于2024年2月8日前书面反馈至市财政局农业科。 地址:乐清市城东街道伯乐东路501号市财政局731办公室;乐清市城南街道良港西路157号A幢1311农业信息科。 联系人:陈贤惠,联系电话:0577-57571299;市农业农村局农业信息科,联系人:胡魏,联系电话:0577-61889282。
关于印发乐清市财金协同支持农创客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银行:
为深化实施“两进两回”行动和十万农创客培育工程,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根据《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十万农创客培育工程(2021—2025年)的意见》(浙农办发〔2021〕12号)、《浙江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浙江省农创客发展联合会 关于深化合作强化创新共同助力农创客培育发展的通知》(浙农担〔2022〕15号)等文件精神,全力支持农创客培育发展,将更多金融资源引入农创客群体,培育和支持农创客扎根农村、专注农业,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浙江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共同拟订乐清市财金协同支持农创客发展指导意见,并制定了《乐清市财金协同支持农创客实施方案》(见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对象和重点 创设“农创担”产品,为在乐清市域范围内依法从事农业生产、加工、农业生产服务等业务的农创客提供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支持。 二、授信额度和相关费率 为农创客群体提供单户10万—300万元的担保贷款额度,具体根据涉农创业项目发展阶段和实际资金需求等因素综合测定;担保费率为0.5%,贷款利率以各合作银行给予的优惠利率为准。由市财政局按“农创担”贷款实际贷款额度的0.3%给予担保费补助,按“农创担”贷款实际贷款额度的1%给予贷款贴息。 三、申请方式 (一)线上申请。由农创客通过“浙里办”APP相关移动端应用,提出担保贷款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即可。客户也可通过扫一扫省农担公司开发的“浙里担·农贷码”(见附件2)提交申请。 (二)线下申请。有贷款担保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农创客可直接或由乡镇、村等汇总,向乐清农商行等与浙江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农担公司”)合作的银行申请;也可向省农担公司乐清办事处—乐清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乐清市城东街道旭阳路6688号)(以下简称“乐清办事处”)提出申请,填写《“农创担”项目申请表》(见附件3)。 四、职责分工 (一)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本市农创客群体的融资需求摸排工作,做好主体信息维度数据收集,建立农创客信息登记表,逐步梳理和建立农创客群体“白名单”,并与省农担公司积极对接,依法共享相关数据,将有融资需求的主体及时推荐给省农担公司,广泛宣传“农创担”项目,向有资金需求的农创客传递助农惠农信息。 (二)市财政局统筹和配套涉农资金,负责担保费补助和贷款贴息等经费保障,协助金融机构将农创客相关政府补助优先用于“农创担”贷款归还。 (三)省农担公司积极与市农业农村局共同推进农创客主体信息收集、信用分类评级工作。在充分了解和掌握农创客相关产业信息的基础上,落实优化客户准入标准、风险评估机制。主动对接处理市农业农村局提供的农创客主体融资需求并及时反馈,进一步提升客户调查、审查审批效率,提升农创客群体融资的获得性和便捷性。 (四)各合作银行与乐清市担保机构要加强合作,在银担合作模式下,由省农担公司与各合作银行做好申请项目受理和办理,发动各方力量加强政策宣传和产品推广,做好农业信贷担保服务;政银担合作模式下,由乐清办事处协同做好担保相关服务。 五、风险防控 各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共同赋能,协同把好准入关口,确保风险可控。对仍发生风险的,积极开展助农纾困,先以信用接续、非诉调解、分期还款等多种方式进行风险化解,后通过司法手段予以追偿。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对农创客的金融支持,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乡村振兴、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利用多种渠道进行宣传,确保政策及时进村入户,并做好相应的知识培训、使用指导和联系对接。 (二)推进农创客数据采集,请各乡镇、街道和村级积极配合,不断完善全市信息,为开展数字化金融服务提供支撑。 (三)为加强政策宣传,建立直达主体信息通道,省农担公司将通过开发的“农e富”服务平台,向已在“白名单”内农创客主体精准推送本项惠农政策及产品信息,请当地相关部门以及乡镇协助做好相关政策宣传。 联系人: 市财政局 陈贤惠 0577-57571299 市农业农村局 胡 魏 0577-61889282 省农担公司 政策业务部 张卫 0571-87993515 乐清办事处 倪舰 13587792588
附件:1.乐清市“农创担”试点实施方案 2.浙里担·农贷码 3.“农创担”项目申请表
附件1:
乐清市财金协同支持农创客实施方案
为深化实施“两进两回”行动和十万农创客培育工程,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解决农创客主体在涉农创业项目中的融资难题,培育和支持农创客扎根农村、专注农业,开展创业及带动就业。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浙江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农担公司”)经充分协商,特制定乐清市财金协同支持农创客实施方案。 一、创新产品 “农创担”是乐清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与省农担公司为精准扶持乐清市农创客培育发展创设的担保贷款专属产品。 二、合作模式 乐清市财政局组织制定保费补助与贴息政策,引导金融机构为农创客培育发展提供优惠政策支持。农业农村局组织制定产业政策、采集产业主体信息。省农担公司发挥农业信贷担保增信作用,建立风险分担机制,降低担保贷款门槛和融资担保成本,组织当地银行针对农创客等培育发展开展担保贷款支持。 三、主要内容 (一) 贷款支持对象。在乐清市域范围内依法从事农业生产、加工、农业生产服务业等业务的“农创客”。 “农创客”是指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引领农业农村领域创业创新的带头人。培育的农创客需符合以下四个要素:1.年龄为45周岁以下;2.大专及以上学历;3.在农业农村领域创业创新;4.农(林、牧、渔)业生产、加工、销售,农业生产服务业、休闲农业、农家乐、民宿、手工艺、农村电商、农村文化等领域的创业者或优秀就业者。 (二)基本准入条件 1.借款主体须为当地从事农业生产、加工、农业生产服务业等业务的农创客,引领农业农村领域创业创新,借款资金用于农业生产经营投入。对在市农业农村局提供的“白名单”内的,利用相关数据优先予以支持并简化审办手续。 2.借款人为自然人的,年龄需满18周岁、借款合同到期日不超过45周岁(含),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无黄赌毒等不良嗜好,有固定住所或经营场所。借款人为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的,需依法登记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等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 3.自然人(含配偶及其为法定代表人的企业法人)、企业法人或组织(含法定代表人及其配偶、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申请贷款时不存在未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的当前逾期或信用卡恶意透支记录,且最近24个月不存在连续90天(含)以上或累计6期(含)以上的逾期记录。 4.借款主体需通过省农担公司和合作银行的相关审核,具体准入要求以省农担公司与合作银行相关约定为准。 (三)贷款用途。贷款资金用于合同约定的农业生产经营内容,不得用于消费或其他用途。 (四)贷款额度。根据涉农创业项目发展阶段和实际资金需求等因素综合测定,单户授信额度均控制在10万元-300万元之间。 (五)贷款期限。贷款的期限根据贷款用途、生产周期、还款的资金来源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最长不超过3年。 (六)担保费率及贷款利率。担保费率为0.5%,由市财政按实际贷款额的0.3%给予担保费补助。其中,省农担公司与合作银行直接开展的银担业务,补助款归属省农担公司;省农担公司、乐清办事处及合作银行三方开展的政银担业务,补助款归属乐清办事处。贷款利率以合作银行实行的优惠利率为准,由市财政按实际贷款额的1%给予贷款贴息。单个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担保费补助和贴息资金一年发放一次,逾期贷款不予贴息。 (七)业务合作方式与风险分担。采用政银担或银担等多种方式开展业务合作。 (八)合作银行。市农商行、邮储银行、建行、工行、稠州银行等与省农担公司已签订业务合作的金融机构均可参与。 四、业务流程 (一)“白名单”推荐。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将采集和梳理完整的农创客经营主体清单,通过系统对接、线下提供等方式提供给省农担公司,省农担公司会同合作银行建立相关模型,“白名单”内客户由银担双方共同确认为潜在客户并实行动态调整。 (二)营销推广。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通过印发文件和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进村入户指导等进行政策宣介和指导。省农担公司采用数字化技术、利用新开发的“农e富”平台将政策和产品直接推送给主体。 (三)项目申请。采用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农业主体线上申请方式为:通过“浙里办”APP相关移动端应用提出担保贷款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通过扫一扫省农担公司开发的“浙里担·农贷码”(见附件2)填写信息提交。线下申请方式为:农业主体直接或由乡镇(街道)、村等汇总,向乐清办事处提出申请,办事处负责做好受理。 (四)项目推送。省农担公司对收到申请的项目,进行“白名单”比对、大数据排查和额度测算,并以客户填写的意向银行为主,将项目推荐给合作银行。 (五)贷款审批。银担模式由省农担公司及合作银行按照协议约定进行审批。政银担模式由乐清办事处及合作银行根据各自的内部规定,联合进行项目尽调和审批,省农担公司原则上通过线上审批。审批通过后,各方办理担保贷款手续,收取担保费,合作银行放款。 (六)贷后及保后监管。省农担公司及合作银行应按贷后及保后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对借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跟踪检查,核实贷款用途的真实性。 (七)补贴申请程序。省农担公司应在每年3月前将上年度“农创担”担保客户清单报送至市财政局进行备案,并及时编制保费补助申请报市财政局审核。市财政局以担保客户清单作为保费补助及贴息范围依据。省农担公司收到保费补助后,再与乐清办事处就政银担模式“农创担”保费补助进行结算。贷款利息由相关业务银行先进行让利,经省农担公司复核确认后,再统一向市财政局申请贷款贴息。 五、风险控制 省农担公司按照银担业务合作协议约定代偿,当整体业务代偿率达到3%时,可按照协议约定,采取警示、暂停新增业务等措施。对于发生风险的,积极开展助农纾困,以信用接续、非诉调解、分期还款等多种方式进行风险化解。 六、尽职免责 根据《浙江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小微企业和 “三农”融资担保业务尽职免责工作指引》(浙金管〔2019〕56 号),对已按规定履行职责的经办人员实行尽职免责。 七、附则 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开始试行,到2027年12月31日结束。
附件2
浙里担·农贷码
附件3
“农创担”项目申请表申请时间: 个人及家庭信息 |
姓名(项目实控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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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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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已婚□ 离异□ 未婚□ 丧偶□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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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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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家庭成员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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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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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家庭成员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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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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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家庭成员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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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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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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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家庭成员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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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地址(至村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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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
市 |
县 |
镇 |
村 |
组 |
号 |
家庭收入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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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年净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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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资产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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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负债总额(万元) |
| 其中:个人住房及商品房产 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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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贷款总额 |
| 项目信息 |
创办项目名称及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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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产品 |
| 所获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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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养殖规模(单位:亩/头/羽) |
| 年经营收入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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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职工/成员人数(人) |
| 经营产品及类型:种养殖/经销/加工/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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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产总额(万元):产权证、农业设施、生产用房、存货等及对应的价值 |
| 项目负债总额(万元) |
| 年产量(吨) |
| 政府补贴项目名称及金额(万元) |
| 农业保险(含农业特色保险)投保数量及保险金额(单位:元) |
| 三品一标取得情况: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 |
| 土地流转面积(亩) |
| 土地流转价格(每亩每年金额) |
| 土地流转期限(起止日期) |
| 流转土地用途 |
| 贷款主体名称贷款主体性质申请贷款额度(万元)从业年限法定代表人(法人主体填写)成立时间(法人主体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主体填写)注册地址(法人主体填写)申请贷款期限(月)计划资金用途地方农业农村局或地方农创客联合会审核意见(公章)年 月 日 担保贷款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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