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9〕6号)和《关于政府投资项目限额以下中介服务事项实行网上竞价的通知》(丽政办发〔2016〕67号)、《缙云县小额项目简易发包实施办法》(缙公管办〔2023〕2 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现将《三溪乡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办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12月18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缙云县三溪乡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78-3580013, 传真号码:0578-3580636。 缙云县三溪乡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8日
三溪乡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条 为规范三溪乡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程序,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市场交易成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9〕6号)和《关于政府投资项目限额以下中介服务事项实行网上竞价的通知》(丽政办发〔2016〕67号)、《缙云县小额项目简易发包实施办法》(缙公管办〔2023〕2 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三溪乡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村级(包括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以集体自有资金、上级划拨的各类专项资金等为资金来源的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以企业或个人出资赞助、捐赠的工程项目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 单项工程施工(以下称“施工项目”)的发包,单项与工程施工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以下称“货物项目”)的发包,单项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等中介服务(以下称“中介服务项目”)的发包,根据其发包控制价分为三档。 类别 | 甲类(万元) | 乙类(万元) | 丙类(万元) | 施工项目 | 施工≥400 | 400>施工≥10 | 施工<10 | 货物项目 | 货物≥200 | 200>货物≥5 | 货物<5 | 中介服务项目 | 服务≥100 | 100>服务≥3 | 服务<3 |
单项工程控制价属于甲类的项目,原则上参照《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执行。单项工程控制价属于乙类的施工、货物项目,原则上采用公开发包、公开抽签、邀请发包、邀请抽签等方式发包。中介服务项目除采用上述发包方式外,还可采用网上竞价方式。单项工程控制价属于丙类的项目,采用简易发包程序,即在一定范围内(三溪乡公示栏、村公示栏)发布公告,公告中注明工程造价、工期要求、付款方式和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由各投标人向村两委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者,由村两委决议采用直接发包或邀请发包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第五条 发包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有立项批复文件; (二)已列入政府部门年度投资计划、实施计划; (三)三溪乡政府班子会议纪要; (四)资金证明等依据。 第六条 采用公开发包、公开抽签、邀请发包、邀请抽签的项目按《缙云县小额项目简易发包实施办法》执行,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包人决策; (二)发包审批:填写发包表,报三溪乡政府审批; (三)发布发包公告; (四)拟承包人自行踏勘现场; (五)接受发包答疑,并在原公告场所发布补充发包文件; (六)拟承包人编制、递交拟承包文件,交纳发包保证金; (七)组建评审委员会(采用“双随机中标法”的项目无需此环节); (八)组织发包会议、资格审查、评审、提交评审报告、发布发包结果; (九)发出中标通知书,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民工工资支付担保,签订承包发包合同; (十)发包结果登记。 第七条 采用网上竞价,按《关于政府投资项目限额以下中介服务事项实行网上竞价的通知》执行,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包人决策; (二)发包审批:填写发包表,报三溪乡政府审批; (三)发布网上竞价公告; (四)拟承包人自行踏勘现场; (五)拟承包人在网站上自行报价; (六)发包人根据各拟承包人的报价,集体研究确定承包人,并形成会议纪要; (七)发布成交公告; (八)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承包发包合同。 第八条 发包决策 (一)决策内容 发包标段(标的)划分、发包方式,发包控制价、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施工期限、确定评标办法、是否委托代理发包等。 (二)决策程序 1.编制项目发包方案。 2.村两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班子集体研究发包方案并表决,形成会议纪要,明确项目发包方式。其中采用邀请方式的,要说明邀请的理由和邀请投标人的名称。村监会人员、乡联村领导或驻村干部列席。 3.实时监控决策过程,公示决策结果。 第九条 发包人应本着精简节约、科学合理的原则,确定发包控制价。 (一)施工项目有预算价或预算审定价,由发包人在预算价或预算审定价的基础上根据工程施工难易程度、建材价格变化、建材利用率、建材运距等各方面影响工程建设的因素自行确定发包控制价(不得高于预算价或预算审定价); (二)货物项目由发包人在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基础上,自行确定发包控制价; (三)中介服务项目参考国家、地方收费标准和有关部门收费标准,由发包人自行确定发包控制价。 第十条 项目的承包人一般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符合相应资质的企业。 第十一条 采用公开抽签、邀请抽签方式(“双随机中标法”)发包的评标流程: 1.由发包人随机抽取承包结算下浮率(先抽取整数部分,再抽取小数部分),承包价=工程发包控制价*(1-中标结算下浮率)。全体拟承包人当场在中标结算下浮率确认表上签字确认; 2.发包人公开随机抽取一个号码,该号码所对应的拟承包人即为承包人。监督人及相关人员当场在抽取确认表上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 发包人可自行组织或委托三溪乡招投标分中心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第十三条 三溪乡招投标分中心要严格审查相关资料,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发包。项目发包前,发包人填写《缙云县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简易发包表》(附件 1),由三溪乡招投标分中心签署意见。 第十四条 采用公开发包、公开抽签方式发包的,发包项目应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公告,采用网上竞价方式发包的,发包项目应在丽水市“网上中介超市”平台发布公告。 公告包括发包公告和发包结果。 1.发包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告内容须包含项目基本情况、发包方式、发包控制价、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评标办法等。 2.发包结果须包含项目发包方式、发包时间、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承包价、施工期限等。 第十五条 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应在三溪乡招投标分中心发包(简易发包和网上竞价的除外),各发包场所须确保安全、规范、有序、留痕,并全程录制监控影像。 第十六条 项目发包由三溪乡分管领导、联村领导或其他监督人员(两人以上)对发包现场进行监督。现场监督负责人须填写监督记录,并签字存档。三溪乡招投标分中心可邀请项目所在村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监察联络员)和三溪乡特约监察员对开评标现场进行全程监督,三溪乡纪委、监察办可随机派员监督抽查。 第十七条 发包人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组织实施,履行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的监督管理职责。发包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第十八条 强化标后管理,严禁违法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对发现以上情形的,企业由相应职能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 第十九条 发包人为规避公开招标而肢解项目或不按规定程序违法操作,选定的中标人无效;该公开招标而不公开招标,利用职权暗定中标人,不认真履行职责,或者在招投标过程中收受贿赂,以及发生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由相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条 上级部门另有明文规定的或县政府另有要求的项目,从其规定或要求执行。 第二十一条 政府性投资项目单项工程施工控制价在 200 万元(不含)以下的,参照本办法施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1.三溪乡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简易发包表 2.各类工程施工建议下浮区间 3.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简易流程示意图
附件1:三溪乡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简易发包表.doc
附件2:各类工程施工建设下浮区间.doc
附件3: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简易流程示意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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