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增强政策取向一致性,促进经济持续稳进向好,根据政府部署市发展和改革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130-27日。

联系电话:0576-8530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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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临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130

 

 

 

 

 

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244号)精神,加快建设历史名城、制造强市、共富高地,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扩大有效投资政策措施(由市发改局牵头

(一)落实财政资金保障。围绕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激发全社会投资活力。2024年全市拟安排@亿元以上财政资金用于项目建设。落实西部建设激励政策,在政策期限内每年安排@万元财政资金,用于西部四镇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产业扶持等项目。

(二)向上争取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充分发挥其对重大项目建设的拉动作用,确保2024年累计储备专项债券项目资金需求100亿元以上。力争2024年争取到中央预算内投资、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资金超去年水平。

(三)加大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补助。重点围绕高端化、自动化、智能化等领域,2024年全市安排财政资金2.5亿元以上,用于补助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全年力争完成技术改造投资45亿元以上,同比增长10%以上。

(四)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力争2024年全市供应建设用地1万亩,争取6个项目纳入国家用地保障范围,保障省以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包括单独选址产业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万亩。完善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机制,全年争取上级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2500亩;争取列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实施类3个,获取新增建设用地奖励计划指标100亩。积极争取获得投资赛马激励、腾笼换鸟激励等用地奖励指标。做好临港产业带飞地项目用地保障,引导市外招商流转类和市内迁建类产业项目向临港集聚。

(五)加强用能要素保障。允许十四五新增能耗指标跨年度统筹使用。对国家能耗单列的重大项目和原料用能,不纳入企业能耗强度和总量考核。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企业能耗强度和总量考核。全年保障材料产业园项目新增能耗指标。对通过淘汰落后产能腾出的规模以下企业存量用能空间,经第三方机构确权后,可用于平衡重大产业项目用能需求,全年力争腾出存量用能空间@万吨标准煤以上

(六)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投资。全面落实“民营经济32条”,执行好要素保障“370%”、招投标“七个不准”等政策。大力开发集中式光伏和风力发电项目建设,推进台州二号海上风电、临海一号海上风电等项目的前期工作。加快推进我市十四五期间交通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动金台铁路头门港支线二期、351国道临海邵家渡至白水洋段改建工程、余温公路等项目建设。加大海塘加固、防洪排涝、市政道路、景观绿化等项目的建设力度,争取项目早开工、多开工。强化存量资产盘活,支持符合条件的高速公路、仓储物流、水利等项目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

(七)加快推进招大引强。深入实施基金+基地的招引模式,加快构建“百亿母基金+招商基金+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基金”矩阵化基金集群加快推动十大产业平台产业空间建设,配套出台半导体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生物制剂、高端医疗器械及拟上市公司招引政策,推进梧桐科技产业园等首批基金+基地示范项目落地。加快府城基金巷建设,吸引优质基金公司落户。

二、科技创新政策措施(由市科技局牵头

鼓励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对被列为省创新联合体的,最高给予200万元的支持。积极探索揭榜挂帅攻关模式,支持链主企业、科技领军企业联合攻关卡脖子战略性产品或技术,鼓励企业申报国家、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对获得上级补助资金的,最高给予补助150万元。选择一批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下、产品技术和科技创新方面具有明显优势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实施雏鹰计划,对经评审确定的雏鹰计划项目,给予10万元至20万元的补助。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其他企业开展技术合作,按企业当年实际支付技术合同金额的3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50万元。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一、二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一次性奖励300万元、200万元;对获得省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一、二、三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第二、第三完成单位奖励减半,其他完成单位不予奖励。

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和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对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科技型企业(包括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投入依据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上一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比例超过3%的,超过部分研发费用按10%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最高补助100万元。当年研发费用(剔除委外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3%(含)以上研发费用比上一年度增长20%(含)以上且近三年均保持增长态势的“1125”企业培育库中的企业,按研发费总额的5%给予补助,单家企业年度最高补助200万元。

扎实推进高能级科创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企业研究院,给予3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省级企业研究院),分别给予25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对入驻临海国际科创中心(上海)的研发机构、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高科技孵化项目,最高给予100%的物理空间租金补助。

十一加大创新主体培育力度。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领军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每家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20万元奖励,重新认定的每家给予10万元奖励。首次通过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的企业,每家给予1万元奖励;首次获取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的企业,每家给予1万元奖励。

十二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企业利用授权或引进的发明专利实施的产业化项目,三年内该项目的专利技术产品累计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经认定,每个项目奖励10万元(同一产品有多项专利的视作一项),每年每家企业最高奖励30万元。

十三高质量引育创新型人才企业招引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可纳入海外工程师年薪资助计划予以支持。探索建立科技人才白名单制度,对各类科创平台的青年科技人才在科技项目立项、人才计划申报等方面予以优先、稳定的支持。深化外籍人才来台工作一件事改革,经认定的高端外籍人才可以给予最高5年工作许可。

十四增强金融服务科技创新能力。用好科技创新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推动人才贷”“浙科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保险、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人才创业险等增量扩面。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推动科技银行创新科技型企业金融产品及服务方式,缓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题。对年销售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且向科技支行申请获得贷款的科技型企业,经认定,按年月均贷款余额2%给予贴息补助,单家企业最高补助20万元。  

十五完善科学技术服务体系。对提供科技咨询、技术评估、成果转化、人才项目引进等专业服务的技术中介服务机构,择优给予相应的支持。加大重点领域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三、“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政策(由经信牵头)

十六充分发挥财政保障制度。聚焦打造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培育优质企业梯队、加快数字经济发展、激发创新活力、强化要素保障、完善服务体系,形成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包,全市财政2024年拟安排4亿元。2024年,在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前提下,从土地出让收入中提取0.5%以上作为腾笼换鸟专项经费,重点用于工业有机更新、盘活工业用地、企业整治提升、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完善等。

十七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国家先进制造业、集成电路、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国家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引导大中型企业创建省级未来工厂,支持中小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加大研发投入,并享受研发费用100%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十八优化完善“4+1”专项基金使用方式。充分发挥临海产业母基金引导撬动投资功能,积极设立行业主题产业子基金,实施基金+基地模式撬动资本投向临海重大项目。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领作用,完善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定量化容错免责机制、差异化考核评价机制,带动社会资本支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遴选基金管理人,推动“4+1”专项基金后续基金组建,为我省引入优质项目及资金。推动已组建基金加快项目投资,确保投向民间投资项目比重达到70%以上。

十九持续加强制造业金融支持。2024年,力争新增制造业中长期贷款25亿元左右、新增上市公司1家。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等央行货币政策工具,推动金融机构对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优先对绿证消费水平高的企业提供低息贷款支持。落实省新一轮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计划,积极对接台州市双创苗圃板建设和企业上市100行动,培育更多头部、高市值制造业上市公司。

二十强化工业用地供应服务保障。2024年,全出让土地总量中工业用地比例不低于30%。支持“415X”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申报省重大产业项目,符合条件的特别重大和引领性产业项目可提前预支用地奖励指标。支持工业用地带条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租赁)。对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 25%以上的出让土地,可探索实行预告登记转让制度。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应,单一工业用地中可突出主导用途(其中工业建筑面积占比不得低于50%),兼容仓储、物流、研发、办公、商业等混合用途。推进低效工业用地整治,2024年,完成低效工业用地整治1200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2000亩。深化空间换地,在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工业用地容积率一般不低于2.0,建筑系数达到40%以上,鼓励有条件的项目容积率达到3.0以上。在符合详细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专精特新产业园在自有工业用地上新建、扩建生产性用房或利用地下空间,提高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二十一支持推进未来产业先导区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创建国家和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布局建设未来技术科学装置和未来产业研究院,在土地、能耗等要素上予以适当支持。支持省级以上未来产业先导区推荐省级重大科技项目、载体(基地)、人才等项目。围绕未来网络等9个快速成长和量子信息等6个潜力巨大的未来产业,鼓励多方向、多路径开展不确定性未来技术预研,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

二十二支持数字经济创新提质发展。支持数字经济创新提质发展。加快推进浙江数字经济产业园、铜盘山芯谷、台州湾E车谷等数字经济产业园建设,在土地、能耗、算力等要素上支持数字产业集群培育壮大,积极争创省级数字经济产业园和数字楼宇。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支持亿元以上工业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诊断工作,全面推进化学原料药行业“N+X”数字化改造,2024年新增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2家,未来工厂1家,力争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覆盖率达到85%以上。推动数字贸易持续健康发展,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关键技术研发、标准化建设和产品服务创新。

二十三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完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强化链主企业引领,做大做强雄鹰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优质企业群体,努力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公司和世界一流企业。完善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机制,原则上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推广目录有效期内的省级以上首台(套)产品企业不列入D类企业。鼓励各地创新完善对制造业行业A类、B类企业的财政奖励奖补政策。强化产业园区平台建设,推动产业项目和优质企业向园区集中。推动个体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建设个体工商户省域公共品牌、开展分型分类精准培育,开展个转企直接变更便利化登记。

二十四强化制造业人才招引培育。各类人才引育计划向现代医药、汽车机械、时尚休闲三大主导产业和新型建材、眼镜、彩灯等特色产业倾斜。对有条件企业试点开展工程师人才自主评价制度,构建卓越工程师人才梯队。推进技能型社会建设,支持浙江吉利技师学院做大做强。

、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由市发改局牵头)

二十五落实财政资金保障。聚焦构建5+5”现代服务业体系,以现代物流、科技服务、文化旅游等为主导,全市财政2024年预算安排@亿元。

二十六支持打造服务业重点平台。支持临海商贸流通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建设,优先推荐发展区内企业申报国家、省服务业专项资金,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中,优先安排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建设用地。

二十七支持培育服务业领军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申报省级、台州市级领军企业,对入选省级服务业领军企业的给予5万元奖励支持领军企业申报各类政府产业基金、创新基金以及重大科技专项,支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性金融工具等,支持参与省、国家和国际行业标准的制定推广;开展临海市级领军企业培育工作。

二十八推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对新入围中国百强的软件业企业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新列入省级重点领域首版次软件产品的奖励50万元,新认定为省级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的奖励50万元。鼓励企业参加国际国内知名软件设计和应用类赛事活动,打响临海软件品牌,对获得国家级赛事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获得省级赛事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按递级补差。(奖励总额不超过该企业八年内对地方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度总量80%)。

二十九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促进文旅融合发展。坚持以文促旅、以旅彰文,加速建设“三大文化高地”,深化历史名城“十大标志性工程”,加快推进临海旅游集散中心、紫阳文化研究中心、崇和云道、括苍云径、白沙湾旅游度假区、熊出没文化产业园、尤溪樱花谷等一批文旅项目;继续举办朱自清文学奖、柴古唐斯越野赛、宋韵国际文化周等一系列有重大影响力的文旅体活动,根据效益评估等给予一定支持;修订并利用好文旅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加大产业扶持力度,支持创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国家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等文旅品牌。

三十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争取省级扶持体育发展专项资金的体育产业发展资金,对获评国家体育产业基地的单位(项目)、列入《浙江省重点培育品牌体育赛事名录库》的品牌赛事等,根据效益评估等给予一定支持。利用好市级体育产业扶持资金,对市级领跑型、创新性、重点体育产业单位(项目)、品牌赛事培育、社会资本举办赛事,根据效益评估等给予一定的支持。

三十一推动航运业加快发展。支持航运物流园区、航运总部大楼等项目推进,积极打造航运业发展核心平台,吸引航运物流要素集聚,对有发展需求的航运企业在土地要素及规划、建设、审批等环节予以保障。对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含)以上的,且年度水路运输货物周转量同比增长超过7%(含)的,按主营业务收入的0.3%给予奖励。对新增的船舶运力单船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五、世界一流强港和交通强省建设政策(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三十二落实财政资金保障。2024年,全市财政2024年拟安排资金5.207亿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2.897亿元,中央油补资金0.17亿,省级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1亿元,一般转移支付0.44亿,公交行业补助资金0.7亿元。

三十三助力世界一流强港建设。2023年支持集装箱运输发展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完善2024年集装箱补助政策,助力加密头门港—宁波舟山港集装箱内支线,提高头门港区集装箱货物吞吐量。

三十四强化港地协同要素保障。推进协海国际航运大厦项目在总部商务区落地,争取2024年开工建设,打造临海航运集聚中心,助力航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三十五加快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加快推进金台铁路头门港支线二期、金台铁路头门港站货站(物流仓储中心)二期、甬台温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351国道临海邵家渡至白水洋段改建工程(邵家渡至永丰段)等项目建设,积极推动头门港区三期码头、台州港雀儿岙作业区码头一期工程、351国道临海白沙至头门岛疏港公路二期等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开工建设。

三十六推进多式联运发展。加快推进头门港区专业化泊位和航道项目建设,提升港区转驳能力。大力发展公铁联运,依托金台铁路临海东站货站(物流仓储中心)的建成投用,充分发挥铁路货运功能。推进货物运输“公转水”,拓展集装箱航线。加快台州综合保税区封关验收和口岸开放,加强项目引进,积极争取优质企业落户。

三十七降低交通运输成本。根据省厅要求,台州市属国有全资和控股的高速公路路段,对使用我省发行的ETC 车载装置的合法装载货运车辆继续实施通行费八五折优惠,继续实施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六五折优惠、国家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免费政策,减免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实现企业降本增效

三十八稳步推进交通惠民2024年完成农村公路新改建5.4公里、路面大中修149公里、危桥改造5座,计划投资约1.5亿元。2024年实现建制村通四级双车道及以上公路比例达到85%,实现全域公路养护质量和路况指标达到明显提升90%。支持农村客货邮融合,开通城乡客货邮融合线路1条,新增综合性服务站点2个,畅通“工业品下行、农产品上行”双向通道。

六、深化扩大内需和对外开放政策措施(由市商务局牵头)

三十九改善传统消费。落实新能源汽车减免购置税等政策。落实充电基础设施用电峰谷时段优化等电价政策,全年新增公共充电站13170根桩(枪)以上。以浙里来消费为主线,打响“好事来临 嗨购府城”消费品牌,2024年,组织促消费活动10场以上。支持深化味美浙江餐饮品牌建设,积极举办餐饮消费欢乐季活动。推进二手车经销企业备案,促进二手车消费提级。组织开展系列促消费活动,加大对汽车、商超、餐饮等领域消费补贴。对销售额同比增长的商贸企业给予分档奖励。开展老字号振兴活动,鼓励老字号企业参加各类展示展销活动。

四十创新消费场景。2024年,积极打造高品质消费集聚区,紫阳街争创全国示范步行街推进首店首发经济和消费地标创建。推广智能家电、集成家电、功能化家具等产品,提升家居智能化绿色化水平。高质量推进夜经济发展争创省级经济试点城市。积极培育直播电商生态,完善区域直播电商产业链、供应链,实现直播+产业带的深度融合,培育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29家以上。

四十一打好外贸稳拓调组合拳。深入推进百企参百展市场开拓行动,鼓励企业通过展会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全年组织参加各类展会100场次以上、参展企业100家以上。支持防范外经贸风险,鼓励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对省鼓励进口产品和技术目录内的先进产品技术等给予贴息支持。支持企业加强商标品牌海外布局,鼓励申报浙江出口名牌、台州出口名牌,对新增和复核通过的企业分别给予奖励。

四十二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积极推进跨境电商园区项目建设,构建跨境电商生态体系,发挥一园两仓三链(跨境电商园、海外仓+集货仓、产业链+供应链+服务链)优势,实现临海货、临海集、临海出,带动出口增长。支持海外仓等平台建设发展,力争培育省级海外仓1个以上。做大二手车出口规模,出台鼓励政策,推进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支持企业开展绿色贸易,助力增强绿色低碳发展意识。

四十三大力吸引和利用高质量外资。紧盯重点在谈外资项目,跟进友嘉高端数控机床生产基地、协海供应链等外资项目洽谈,力争项目落地并到资。同时,加强沟通协调,抓好东昌工业利润转增资。组织赴境外开展投资促进活动1次以上。争取落地1000万美元以上外资项目2个,实际利用外资5000万美元以上。

七、深化乡村振兴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政策措施(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牵头)

四十四加大金融支农力度。推动本地信保业务扩面增量,2024年力争全市政府性支农支小融资担保余额达到25亿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保持平均担保费率不高于0.75%的基础上,对小微、“三农”市场主体给予优惠倾斜。开展政策性水稻完全成本保险,省、县级财政补贴比例93%

四十五加强耕地保护和土地综合整治。2024年,改革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体制,拓展补充耕地来源,全年实现耕地垦造和功能恢复3000亩。支持各地加快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建设,完成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1万亩。完成土地综合整治项目2个,重点推进1个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统筹整合相关资金,集成现有涉农政策,优化耕地、林地、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和粮食功能区等农业生产空间布局。

四十六推进粮食稳产提质。统筹加大地方资金投入,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临海财政投入亩均不低于1000元,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3万亩,积极争取省级绿色农田示范项目。继续执行两个高于两个不低于的粮食扶持政策,落实省级规模粮油种植补贴政策和动态补贴机制,市本级规模粮油种植补贴资金预算安排保持10%增长,优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切出部分资金补贴规模种粮,补贴标准20/亩。支持水稻绿色高产示范创建工作,对参加临海市水稻高产竞赛活动并获奖的示范方,给予不少于5000元的奖励。

四十七建设美丽乡村。支持美丽乡村精品村和未来乡村创建,市级精品村每村奖励上限控制在200万元以内,台州市级精品村每村奖励上限控制在300万元以内,未来乡村每村奖励上限控制在500万元以内;支持美丽乡村精品示范区和示范带项目建设,每个精品示范区补助500万元,每条示范带补助上限控制在1200万元以内。临海市财政支持实施农村饮用水提升改造工程,探索建立分类精准补助机制,重点对农村供水站提升改造工程及三级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予以补助。重点支持乡村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支持新建乡村充电设施。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利用存量农业设施大棚、即可恢复用地等,实施共富光伏农业提升工程

四十八支持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实施农业科技计划项目,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分别给予5-15万元经费补助。支持科技特派员在农村开展科技服务、带动农民创业创新,适当提高临海市派科技特派员科技项目经费。对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区域性农事服务中心实行星级管理和分类补助。

四十九壮大乡村特色优势产业。实施省级乡村土特产精品培育工程,提升土特产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1条年产值超10亿元的柑桔全产业链。努力争取省级现代设施农业示范(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基地项目争取上级贴息资金,对符合条件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贷款予以贴息。

五十深化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支持实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工作,推进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建设。

五十一促进县城承载能力全面提升,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施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提升重大项目10个左右,总投资65.34亿元,完成年度投资10.4亿元。落实省级共性+市县个性积分制度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

八、深化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

五十增强财政要素保障能力。围绕社会政策要兜牢民生底线的要求,2024年拟安排民生支出19.39亿元,其中:教育发展专项资金0.34亿元,人才发展专项资金1.44亿元,卫生健康专项资金3.32亿元,养老保障专项资金14.27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0.02亿元。

五十支持推进劳有所得支持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推进三级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新建基层就业服务站建设2家,争创省级示范零工市场”2家,新增城镇就业1万人以上。落实社保助企纾困政策,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多渠道支持稳岗扩岗。扩大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增强用工单位及不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特定人员参保积极性。稳步实施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

五十四支持推进幼有善育推进积极生育支持政策落地,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推动普惠托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建设1家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加快公办托育机构嵌入社区,打造一老一小共融共养场景2家,构建普惠托育15分钟服务圈,建成1家五星级母婴室。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无感办生育津贴办理工作。

五十五支持推进学有优教进一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建成台州市第二批高质量共同体学校16所。积极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和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2024年,第二季度申报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省级评估,第四季度申报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省级评估。持有居住证的义务教育段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比例达到95%以上。

五十六支持推进病有良医持续推进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优化市级医疗资源布局,鼓励专科医院发展,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中医基层化、特色化发展。支持乡村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开展“一院一品”创建。启动“万名基层医生进修”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同质同标的参保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2024年,完成健康体检25.5万人

五十七支持推进住有宜居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和城市更新改造工作,持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4年改造小区3,涉及居民楼70

五十八支持推进老有康养建立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护理补贴和基本生活补助制度。2024年,每万名老年人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达到17张,助餐服务城乡社区覆盖率达到75%以上,康养联合体镇街覆盖率达70%以上。

五十九支持推进弱有众扶推进实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培育壮大慈善主体力量,2024年新增慈善组织2家,慈善信托规模保持250万元。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新增残疾人就业190人以上,康复救助孤独症儿童138人。健全因病致贫返贫防范长效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增量动态清零、存量逐年减少。

各部门要抓紧制定细化落实举措,尽快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政策直达快享、落到实处。

本文件明确的各项政策措施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2024年全年实施有效。本意见出台后,国家、省和台州市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

 

 


征集部门:临海门户网站 发布日期:2024-01-30 截止日期:202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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