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我县学前教育教师队伍,促进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积极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建设,依法保障幼儿园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权益,嵊泗县教育局起草了《嵊泗县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可在2024年1月2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舟山市嵊泗县菜园镇望海路265号6楼,嵊泗县教育局。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rsk282@126.com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0580-5088397 周苗海 附件:嵊泗县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嵊泗县教育局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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