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建设我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兰溪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anxi.gov.cn/),对征求意见稿(草案)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 兰溪市兰江街道振兴路500号(企业服务中心B座8楼810室),邮编:3211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076555407@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 2024年1月10日。 联系人:张光荣 联系电话:0579-89022003 (535915) 附件:1.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2.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兰溪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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