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保障农村村民居住需求,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牵头拟对《建德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第八条农村宅基地审批面积标准进行修订,拟修订内容见附件,为更好地发挥公众参与政策制定的作用,今日起向建德市广大市民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求期为7个工作日(2023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在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建德市农业农村局提出意见。单位书面反映问题需加盖公章,个人书面反映问题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来信反映以邮戳日为准。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179750852@qq.com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联系人及电话:陈海杰 0571--89606768 3、通过邮寄方式提出,邮寄地址: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东路126号;邮编:311600 关于对《建德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起草说明.docx
建德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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