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 舟山市普陀区交通运输局关于核定朱家尖西岙至六横大岙滚装客船航线试行票价的批复(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及建议,如有意见及建议,请于2024年1月26日前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反馈至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3016111,联系人:虞先生。 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月17日
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 普陀区交通运输局关于核定朱家尖西岙至六横大岙滚装客船航线试行票价的批复(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完善各航线布局,提高旅客出行的便捷性、安全性和合适度,舟山市普陀环岛客运有限公司拟将新建的2艘滚装船“普陀浩云1”、“普陀浩云2”投入营运朱家尖西岙至六横大岙航线,向我局提交了《关于要求审批朱家尖西岙至六横大岙滚装客船航线票价的请示》(普环客【2023】35号),依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有关规定,通过成本测算,经研究,拟将朱家尖西岙至六横大岙滚装客船航线试行票价批复如下: 一、旅客票价 上客舱32元/人; 中下客舱27元/人。 二、车渡票价 车型类别 | 单位 | 票价(元) | 客车 | 5座以下 | 辆次 | 150 | 6-15座 | 辆次 | 175 | 16座以上 | 吨次 | 92 | 货车 | 载重2吨及以下 | 辆次 | 220 | 2.1-3.5吨 | 辆次 | 310 | 3.6吨以上 | 吨次 | 92 | 其他 | 二轮机动车 | 辆次 | 62 | 三轮机动车 | 辆次 | 82 | 拖拉机 | 辆次 | 125 | 自行车 | 辆次 | 13 | 电动自行车 | 辆次 | 26 | 零星货物 | 百千克 | 20 |
备注: 1.无核定载重吨的特种车辆,视自重为载重吨计收费用; 2.16座及其以上的按10个座位换算1吨,座位尾数不到5座的按5座计费,超过5座按10座计费; 3.车辆收费实行车客分流按实计收,除自行车、电瓶二轮车外,每辆车随带一名驾驶员; 4.货车载重量和客车载客人数以公安部门核定为准,卧铺客车每个铺位按2个客位计算,3.6吨以上货车尾数不足半吨按半吨计算,超过半吨不足1吨按1吨计算。车辆装载超过行驶证核定的载重吨位时,则按实际装载吨位计费; 5.各类货车车辆每超长1米按1吨计费。2吨(含)以下车辆限定长度5.8米,5吨车限长7.2米,当车辆超过限定长度5.8米且不到7.2米时,则以5.8米为基数,当车辆超过限定长度7.2米时,则以7.2米为基数,不足0.5米按0.5吨,超过0.5米不足1米按1吨计费; 6.车辆装运超长货物时,每超长1米按1吨计费。不足0.5米按0.5吨,超过0.5米不足1米按1吨计费,每超宽在0.5米以内的按原车型标准加收10%,超宽0.5米及以上的按原车型标准加收30%。 三、上述票价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允许企业向下浮动,试行2年,到期后根据情况再核定正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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