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我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支撑体系,加强县(区)、乡镇 (街道)等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专业力量建设,强化对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社会监督,根据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规定 (试行)》 、 《浙江省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实施细则 (试行)》 (浙应急法规 〔2022 〕 138号)等文件精神,市应急管理局、市司法局联合起草 《舟山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实施办法 (试行) (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意见,请于2024年1月15日 前反馈。 联系人:王玉鑫,0580-2280391。 《舟山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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