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17号)、《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衢州市本级企业人才集合年金办法〉的通知》(衢市人社社〔2018〕202号)等规定,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人才长效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吸引和留住各类人才,增强企业竞争力,常山县拟开展企业人才集合年金工作。 现就如上事项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期限为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25日,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馈至我局。 联系人:饶源,联系电话:0570-5021590;地址:常山县天马街道白马路159号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办公室。 特此公告! 附件: 常山县企业人才集合年金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常山县企业人才集合年金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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