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价格条例》《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浙江省公墓成本调查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发改价格〔2022〕7 号)《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60号)《丽水市民政局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公墓服务收费项目的通知》丽〔2020〕36号规定,云和县发改局、云和县民政局拟定了云和县石塘镇镇级公益性生态公墓湖滨片区公墓(一期)公墓价格。现予以公开征求意见,相关单位、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 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2280488442@qq.com 2.传真:5120772 3.邮件地址:云和县城北路6号云和县发改局(城镇和信用建设科),联系电话:5520118 4.在线留言 5.联系人:毛跃龙 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
附件:石塘镇镇级公益性生态公墓湖滨片区公墓(一期)公墓价格(征求意见稿).doc
云和县发改局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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