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华市区2024年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做好金华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规范房屋征收工作中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补偿标准,市建设局制定了《金华市区2024年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向社会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双龙南街环球商务大厦A座308室,邮编:321017。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775469866@qq.com。

联系人:金爽,联系电话:8231187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

 

附件:1.《金华市区2024年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

   2. 金华市区2024年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情况说明

 

  

附件1:

 

金华市区2024年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

一、金华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标准

(一)二环以内每平方米每月18元;

(二)二环以外每平方米每月16元。

被征收人住宅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每户每月少于1200元的,按1200元计算。

二、搬迁费补偿标准

(一)搬家费

房屋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含)以下的,搬家费按每户2000元补偿;超出1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平方米8元增加搬家费。

(二)固定设施补偿费

1.被征收房屋系房屋交付使用后加装水电“一户一表”,管道煤气,初装费补偿按如下标准补偿:

(1)自来水“一户一表”:每户补偿700元。

(2)电“一户一表”:每户补偿700元。

(3)管道煤气初装费:每户补偿2500元;2020年1月1日后安装的,每户补偿1500元。

2.电话、宽带移机、有线数字电视:每路补偿108元。

3.空调移机补偿费:柜机每台补偿550元,挂机每台补偿350元。

4.热水器拆装费:太阳能热水器每台补偿1000元,空气能热水器每台补偿900元,燃气、电热水器每台补偿210元。

    5.其他固定设施补偿由评估确定。

 

 

附件2

 

金华市区2024年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情况说明


对照2022年市区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标准做如下调整:

  1. 临时安置费调整

    提高临时安置费最低补偿标准,将“被征收人住宅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每户每月少于700元的,按700元计算”,调整为“1200元”。

    (二)搬迁费调整

    1.超出1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平方米8元增加搬家费。

    2.电“一户一表”:统一每户补偿700元。

    3.增加有线数字电视移机:每路补偿108元。

    4.空调移机补偿费调整为柜机每台补偿550元,挂机每台补偿350元。

    5.调整空气能热水器拆装费标准,标准为900元。

    6.调整太阳能热水器拆装费标准,标准为1000元。

 

 

征集部门: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4-01-04 截止日期: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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