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征求意见稿)已修订,现将通知(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任何建议或意见的,请于征求意见期间以书面形式向瓯海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提出。
征求意见期限: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2月9日。
联系地址:瓯海区娄桥街道中汇路81号A3幢512室
联系科室:证券融资科
联系人:谢翔翔
联系电话:0577-86092616。
瓯海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2024年1月9日
2023.12.28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docx
2023.12.28温州市瓯海区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起草说明.doc
《温州市瓯海区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1月9日在
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12670.html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反馈。
经过31天的公示期,截至2月9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