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苍南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落实土地占补平衡和占优补优政策,加快推进土地整治工作,规范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后期管护工作,确保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发挥长期效益,根据《浙江省土地整治条例》《浙江省垦造耕地项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苍南县实际,经研究,编制本办法。现将《苍南县土地整治项目后期管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2月15日。 联系人:章侨(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0577-68682611,电子邮箱:86575538@qq.com 附件: 苍南县土地整治项目后期管护管理办法.doc 起草说明.docx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