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泰顺廊桥保护条例(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温州市泰顺廊桥保护条例(草案送审稿)》,于2020年6月19日-7月4日期间在温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具体反馈情况如下:
一、意见结果反馈
征求意见期间收到反馈意1条,有一网民提出“根据 《温州市泰顺廊桥保护条例(草案送审稿)》 起草说明, 受立法保护的客体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廊桥本身,包括廊桥本体和附属物;二是蕴含在廊桥中的木拱桥传统营造技艺项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廊桥的附属物是否应该考虑将廊桥修建人守护者的历史遗迹加以保护,如祖宅和祖坟。从长远发展来看,如若要将廊桥及其历史文化推得更广更远,其历史文化内容需要更加丰满,如能够挖掘廊桥修建人参与修建的历史背景和故事,廊桥故事能更加生动。 同时还能鼓励后人更加积极保护廊桥,重视廊桥文化,发扬泰顺人民乐施好善的优良传统”。
二、意见处理
市司法局十分感谢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为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市司法局将会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和充分研究,吸纳合理部分,做好《温州市泰顺廊桥保护条例(草案送审稿)》立法审查工作。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工作的大力支持。
温州市司法局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