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温州市泰顺廊桥保护条例(草案送审稿)》意见的公告

现将泰顺县人民政府起草并报送的《温州市泰顺廊桥保护条例(草案送审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0年7月4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市司法局。

联系人:林贤森,联系电话(工作时间):0577-88362180,电子邮箱:wzssfjlfc@163.com,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291号207室。


附件:1.温州市泰顺廊桥保护条例(草案送审稿).docx

           2.关于《温州市泰顺廊桥保护条例(草案送审稿)》的说明.docx

温州市司法局

2020年6月19日

征集部门: 温州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0-06-19 截止日期:2020-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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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温州市泰顺廊桥保护条例(草案送审稿)》 起草说明” 受立法保护的客体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廊桥本身,包括廊桥本体和附属物;二是蕴含在廊桥中的木拱桥传统营造技艺项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廊桥的附...[展开]
提交人:汤** 提交日期:2020-06-30 14:4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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