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确定评估细则的通知》(浙医保发〔2021〕46号)、《台州市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台医保发〔2023〕16号)等文件要求,由医药机构自愿申请,经材料审核、部门函询、现场核查及台州市医疗保障专家评估,杭州全德堂药房有限公司台州路桥分公司等4家医药机构拟纳入定点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有关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向台州市路桥区医疗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576-82876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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