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舟山市标准创新贡献奖评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各县(区、功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舟山市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舟政办发〔2023〕73号),市局拟写了《舟山市标准创新贡献奖评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请各单位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23年12月19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局标准化处,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李国方;联系电话:13567671556。

 

附件:舟山市标准创新贡献奖评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 12 月 15日

 

附件

舟山市标准创新贡献奖评审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根据《舟山市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舟政办发〔2023〕73号),制定本细则。

一、申报程序

(一)发布通知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场监管局)向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印发舟山市标准创新贡献奖申报通知,明确奖项申报的条件、内容、程序、重点方向等,并公开向社会发布申报通告。

(二)单位申报

市级有关部门,县(区)、功能区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各类组织均可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当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概述(简介)。包括项目背景、先进性、实施效益等内容,不超过 800 字。

2.《舟山市标准创新贡献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如实、完整地填写,包括如下主要内容:申报组织基本情况、标准化工作基础,申报项目基本情况、参加单位情况、创新性情况、先进性情况、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复制推广前景,推荐单位意见等。

3.自我评价表。申报组织应当按照《舟山市标准创新贡献奖评分细则》,对申报项目进行自我评价,并注明存在的不足或差距,形成《自我评价表》。

4.相关证实性材料。申报组织应当提供与《申报表》和《自我评价表》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文件、证书和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表、统计数据等。

申报材料包括书面(一式五份并装订成册)和电子材料(发指定邮箱或者提供光盘),可提供 5 分钟左右的展示视频。

申报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应当将申报项目在本单位内部公示 3 个工作日后,由申报组织向推荐单位提出申报舟山市标准创新贡献奖的申请或者自我推荐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涉密项目需提交脱密申报材料。

同一申报组织只能向 1 家单位提出推荐申请。

(三)单位推荐

推荐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核实,对符合申报要求的,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市市场监管局。申报单位为市级有关主管部门、在舟的国家部委属、省属单位,可以自我推荐申报。

市级有关主管部门每次推荐的项目数量不超过 2 个。各县(区)政府每次推荐的项目数量不超过 5 个,功能区管委会每次推荐的项目数量不超过 3个。

推荐单位在推荐前应当依法查询申报主体的信用档案,并将相关情况写入推荐意见。其中,申报主体是企业的,推荐单位在推荐前还应当征求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税务、审计、综治、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的意见。

二、评审程序

(一)形式审查

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人员,对照《舟山市标准创新贡献奖形式审查表》(以下简称《形式审查表》),对申报材料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等进行审查,对申报主体的信用档案等信息进行核实。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进入下一评审程序;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审查后 3 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推荐单位,并由推荐单位告知申报组织。

申报组织因理解上的偏差,导致申报材料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允许其在接到告知后 3 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相关材料。经补充完善后符合申报条件的,进入下一评审环节。

(二)资料评审

1.组建评审组。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推荐项目的情况,组建若干个评审组。每个评审组由 1 名组长和 2 名以上专家组成。评审组专家从浙江省标准创新贡献奖评审专家库中选取。

2.资料文本评审采用独立评审与合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1)独立评审:各评审组独立评审本组申报材料,按《舟山市标准创新贡献奖评分细则》进行初步评分,并形成初步评审意见。

独立评审可以采取本组专家集中讨论形式,充分酝酿形成一致意见;也可以采取本组专家各自进行评分,取各专家评分的平均值。

(2)合议评审: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各评审组组长对独立评审情况进行合议评审。评审组成员根据合议评审情况,形成资料评审得分和评审意见。

市市场监管局收回资料评审专家评分,汇总统计形成资料评审得分,保留两位小数,按照得分高低确定进入现场评审环节的项目不超过 16个。

(三)现场评审

1.组建评审组。市市场监管局组织现场评审,根据入围项目情况组建若干个评审组并确定各评审组组长。每个评审组由 1 名组长和 4 名专家组成。评审组专家从浙江省标准创新贡献奖评审专家库中选取。

2.实施现场评审。

(1)进入现场后,评审组组织项目主要承担单位召开会议,说明现场评审议程和要求;

(2)申报组织介绍相关标准化工作和项目情况;

(3)评审组对相关情况进行交流;

(4)评审组通过查阅资料、查看现场等方式,对受评组织的标准化工作基础、科技成果转化率、创新性、标准实施推广和标准实施效益等进行校验和评价打分。

3.提出评审意见。

实施现场评审后,由各评审组组长召集全组成员研究,提出本评审组评审意见。在结束所有的现场评审后,将现场评审报告、相关评审记录、现场评审得分提交市市场监管局。

市市场监管局收回现场评审专家评分,汇总统计形成现场评审得分,将入围组织的资料评审得分按60%计分、现场评审得分按40%计分,合计形成评审总分。按总得分高低提出候选授奖名单,总数不超过 8个,且评审总分达 80 分以上。

对未进入下一评审环节的,向推荐单位反馈有关情况。

(四)社会公示

1.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对候选授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2.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受理公示期间的意见反映,并函告推荐单位及时组织调查核实。

(五)会议评审

1.组建市评审委。市评审委主任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或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和市市场监管局局长担任。市评审委主任、副主任为常任成员;其他成员来自市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必要时可邀请专家担任成员。市市场监管局提出组成人员建议名单,报市政府批准后组建。

市评审委组成人员在会议评审结束前应当保密。

2.投票表决。以会议投票方式对候选授奖项目进行评审。参会人数应达到应到人数的 3/4 及以上有效。会议议程为:

(1)市评审委主任或副主任主持评审会,并通报评审工作情况。

(2)市评审委成员根据候选授奖组织的资料评审、现场评审等情况和 3 分钟视频介绍进行审查和评议,并进行无记名投票。

(3)市评审委按照得票数由高到低对候选授奖名单进行排序,票数相同的按得分高低排序,提出初选授奖名单,原则上优先使用优秀贡献奖名额。

(六)社会公示

1.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对初选授奖名单及项目情况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公示须附单位简介、标准化创新贡献成效等。

2.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受理公示期间的意见反映,对公示后反映的问题,市市场监管局应函告推荐单位在 10 个工作日内形成调查核实情况报告,提交市评审委审查。

(七)审定批准

市评审委对初选授奖名单的社会公示、异议处理情况进行审查,提出拟授奖名单,提请市政府审定,确定授奖名单。

三、通报奖励

市政府对获奖情况进行通报,并以适当的形式对获奖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四、工作纪律

(一)申报纪律

1.申报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的内容应当真实可靠,不得有弄虚作假行为。

2.申报单位在申报材料中提供虚假数据和证明的,5 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舟山市标准创新贡献奖。

3.申报单位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舟山市标准创新贡献奖的,按程序撤销其奖项荣誉,追回奖励资金,在媒体上公布,并将相关情况纳入信用档案管理。

(二)推荐纪律

推荐单位应当对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不严,或者明知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仍然予以推荐的,取消下一次推荐资格。

(三)评审纪律

参与舟山市标准创新贡献奖评审的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开展评审活动,遵守相关保密规定。落实回避制度,与受评审的单位或项目存在利益关联、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专家,不得参与相关项目的评审。公示核实应客观真实公正。对违反纪律的,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警告或者终止评审资格。

五、评审监督

(一)监督主体与对象

1.设立评审监督委员会,由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分管领导、机关纪委等人员组成。

2.监督对象包括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创新贡献奖经办人员、评审专家。

(二)监督内容

1.是否遵循评审工作原则。

2.评审工作是否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

3.评审过程是否符合程序要求。

4.评审人员是否遵守廉洁自律和行风建设规定。

(三)监督职责

1.受理举报、投诉,组织开展查处工作。

2.建立受评组织和评审人员相互监督机制,及时掌握评审方、受评方相互监督的情况。

3.及时调查核实评审过程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并提醒和告诫有关人员。

4.经查实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向市评审委提出处理意见或直接作出处理。对发现相关评审专家违法违纪问题,及时终止其评审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予以处理。

5.根据监督情况,提出完善奖项评审工作的意见建议。

六、附则

本细则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舟山市标准创新贡献奖申报表(标准制修订项目类)

2.舟山市标准创新贡献奖申报表(标准化试点项目类)

3.舟山市标准创新贡献奖评分细则

附件1

 

 

 

舟山市标准创新贡献奖

申报表

(标准制修订项目类)

 

 

申报组织


申报项目:


推荐单位


行业类别:


填表日期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

 


推荐单位基本情况和推荐意见

推荐单位名称


所在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推荐意见:(应当涵盖以下内容:一、项目相关技术内容和指标的创新性;二、项目在国际国内、产业链上下游的应用情况;三、项目实施效益,主要包括支撑国家、省或市重大战略实施情况,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四、标准产生的社会影响力。限1000字)

 

 

 

 

 

 

 

 

 

 

     (盖章)

                                        年    月     日

注:申报主体是企业的,推荐单位在推荐前应当征求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税务、审计、综治、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的意见,依法查询申报主体的信用档案,并将相关情况写入表格内。


一、标准基本信息

 

标准类型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标准所属领域


标准发布时间


标准实施时间


标准发布单位


标准外文版

□是   □否

语种

□英语  □俄语 □法语 □日语  

□韩语  □其他(可多选)

采用国际标准情况


对应的国际标准号


主要完成单位

1.


2.


3.


4.


......

主要完成人

1.


2.


3.


4.


5.


..


推荐标准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

项目名称


 

主要完成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2


3


主要完成人

序号

姓名

1


2


3


4


5


 


标准项目情况

1.申报组织简介

(请介绍申报组织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主要工作领域和工作业绩、获得的相关荣誉、标准化工作基础等,限800字)

 

 

 

 

 

 

 

 

 

 

 

 

 

 

 

 

 

 

 

 

 

 

 

 

 

2.申报项目简介

产业政策符合性

□是       □否

序号

文件名称

(1)


......


(请介绍申报项目基本情况,主要包括标准制定背景、主要技术内容、标准应用推广及效益情况等,限800字)

 

 

 

 

 

 

 

 

 

 

 

 

 

 

 

 

 

 

 

 

 

 

 

 

 

 

 

 

 


3.技术水平

技术水平评价(单选)

□领先或达到同类国际先进标准水平

□达到同类国内先进标准水平

□达到省内先进标准水平

(请从标准所包含关键技术内容的技术水平在国际、国内及省内所处的水平进行描述,限1000字)

 

 

 

 

 

 

 

 

 

 

 

 

 

 

 

 

 

 

 

 

 

 

 

 

 

 

 

 

 

 

 

 

 

 

 


4.创新性

创新点(单选)

□聚焦原始创新技术、集成创新技术或重大瓶颈问题

□聚焦关键共性技术

□聚焦具体产品、服务、工艺和管理创新

受表彰奖励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表彰奖励时间

表彰奖励

名称

表彰奖励等级

表彰奖励部门

(1)






……






是否具有自主核心技术或专利

□是       □否

创新成果转化情况

序号

名称

(1)


……


标准必要专利数量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类型

(1)




……




(请从标准聚焦新技术、新问题,创新程度进行描述,限1000字)


5.国际化水平

是否基于其主要技术内容制定相应国际标准(仅适用于国内标准)

□是       □否

序号

制定的国际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1)



…….



是否被其他国家采用

□是       □否

被采用的国家数量


序号

国家名称

(1)


…….


是否为在其他国家注册使用的国内标准(国际标准不适用)

□是       □否

注册使用的国家数量


序号

国家名称

(1)


…….


(请从标准的国际化情况,以及被其他国家采用或海外应用情况进行描述,限1000字)

 

 

 

 

 

 

 

 

 

 

6.开放性

(请从标准制定程序和过程,以及国内外利益相关方参与情况进行描述,限1000字)

 

 

 

7.实施方式

是否被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引用

□是       □否

序号

文件名称

(1)


……


(请从标准宣贯实施的形式,标准被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引用或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招投标、政府采购中的使用情况进行描述,限1000字)

 

 

 

 

 

 

 

 

 

8.项目实施成效

8.1经济效益

(请从标准项目主要完成单位或行业近5年应用本标准所取得的经济效益情况和计算方法进行描述,限1000字)

 

 

8.2 社会效益

(请从标准实施后在社会责任、社会评价和社会影响等方面的社会效益情况进行详细描述,限1000字)

 

 

 

8.3 生态效益

(请从标准实施后在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等方面的生态效益情况进行详细描述,限1000字)

 

 

 

9.附加情况

(请从项目成效被领导批示肯定、申报单位承担国际、全国、省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等工作情况,项目获得县级标准创新贡献奖等情况进行描述,限1000字)

 

 

 

 

 

 

 

 


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排名


所在地


通讯地址


联系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对本项目的贡献:(限500字)

 

 

 

 

 

 

 

声明:本单位遵守《舟山市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推荐的具体要求,保证所有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如产生争议,保证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工作。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姓名


性别


排名


国籍


民族


证件号码


职称


职务


电子邮箱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通讯地址


对本项目的主要贡献:(限500字)

 

 

 

 

 

 

 

 

声明:本人遵守《舟山市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推荐的具体要求,保证所有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如产生争议,保证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工作。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声明:本单位确认该完成人情况表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如产生争议,愿意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工作。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一、申报表封面

1.“申报项目”:单项标准以“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命名;分部分标准打包后以“主标准编号《主标准名称》等X项标准”命名;

2.“行业类别”:按照GB/T 4754-2017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填写。

二、标准基本信息

1.根据被推荐的标准类型选择对应的表格填写;

2.所属领域按中国标准分类号(一级分类号)填写;

3.所有关于标准的信息必须与标准封面、前言、正文等内容保持一致;

4.标准信息的字母大小写、字符全角/半角等与标准原文一致;

5.对于单项标准,“被提名标准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表中的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应当与标准文本所列主要起草单位和主要起草人顺序一致。

6. 对于分部分标准:

(1)填写顺序为第一的部分标准默认为被提名标准项目的主标准;

(2)根据排名计算规则形成被提名标准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并填入“被提名标准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表格中;应首先确定各个分部分标准的排序,然后根据以下规则,计算出整个被提名标准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的排序,具体如下:主要完成单位的排序:标准主要完成单位按照各个分部分标准 文本所列排名情况获得相应分数,第一的单位得10分,第二的9分,第三的 8 分,......(只取排名前 3 的单位)。根据主要完成单位总得分情况进行综合排序。如果得分相同,则按所在标准的排序确定排名。主要完成人的排序:标准主要完成人按照各个分部分标准文本所列排名情况获得相应分数,第一的完成人得15分,第二的14分,第三的13 分,......(只取排名前 5 的个人)。根据主要完成人总得分情况进行综合排序。如果得分相同,则按所在标准的排序确定排名。

7.同一项标准不允许多次推荐;

8.主要完成单位、完成人主动或因其他原因放弃被推荐的,应当由相关单位、个人出具放弃声明,不允许顺次递补。

三、标准项目情况

请用准确的数据和案例进行说明标准项目情况。

1.申报组织简介:请介绍申报组织基本情况,限800字;

2.标准项目简介:请介绍申报项目基本情况,限800字;

3.技术水平:请从标准所包含关键技术内容的技术水平在国际、国内及省内所处的水平进行描述,限1000字;

4.创新性:请从标准聚焦新技术、新问题,创新程度进行描述,限1000字;

5.国际化水平:请从标准的国际化情况,以及被其他国家采用或海外应用情况进行描述,限1000字;

6.开放性:请从标准制定程序和过程,以及各利益相关方参与情况进行描述,限1000字;

7.实施方式:请从标准宣贯实施的形式,标准被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引用或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招投标、政府采购中的使用情况进行描述,限1000字;

8.项目实施成效:请从标准实施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分别进行描述,各限1000字。

四、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

1.主要完成单位的名称和排名应与“被推荐标准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表格一致;

2.应在“对本标准项目的贡献”一栏中,写明完成单位对项目做出的主要贡献,限500字;在“声明”处需在单位盖章处加盖单位公章;

五、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1.主要完成人的姓名和排名应与“被推荐标准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表格一致;

2.应在“对本标准项目的主要贡献”一栏中,写明主要完成人对项目做出的主要贡献,限500字;在“声明”处需本人签名并在单位盖章处加盖公章;

六、提供的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可包括:正式标准文本、技术水平证明材料、创新性证明材料、受表彰奖励情况证明、国际化水平证明材料、知识产权情况证明材料、开放性证明材料、标准实施情况证明、项目实施成效证明、附加情况证明材料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正式标准文本:提交的文本应是录入浙江省标准化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浙江省地方标准、舟山市地方标准,在国家和浙江省标准化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自我声明公开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2.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可以是能证明该标准技术在国内外所处水平的标准审查结论或其他视同审查结论的证明文件等。

3.创新性的证明材料:可以是第三方出具的证明该标准创新性程度的证明文件。

4.受表彰奖励情况的证明:应与前面所填写表彰奖励的清单保持一致。应提交受表彰获奖的证书等证明材料。

5.国际化水平证明材料:可以是相关国际标准制定过程中的证明文件材料,或被其他国家采用或在当地注册使用的证明材料。

6.知识产权情况证明材料:应与前面所填写知识产权证明的清单保持一致。应提交标准中的关键技术获得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的证书。

7.标准开放性证明:可以是能够证明其程序公开、过程透明且各利益相关方参与的标准编制说明或意见汇总处理表。

8.标准实施情况的证明:包括标准实施者出具的标准在全国、地区、行业、领域内实施情况的证明;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发布部门出具的标准被法律法规、国家政策性文件引用的情况证明;标准实施者出具的标准被应用于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纳入政府采购或招投标的证明;标准发布外文版的证明等。

9.项目实施成效的证明:标准实施者提供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证明。

10.附加情况证明材料:可以是项目成效被各级领导批示肯定的证明材料;项目承担单位人员担任国际、全国、省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的证明材料;项目获得市、县级标准创新贡献奖的证明材料;项目获得“浙江标准”标识的证明材料;项目获得省级以上标准“领跑者”称号的证明材料等。

11.其他证明材料。

 

 

 

 

 

 

 

 

 

 

 

 

 

 

 

 

 

 

 

 

 

 

附件2

 

 

 

舟山市标准创新贡献奖

申报表

(标准化试点项目类)

 

 

 

申报组织


申报项目:


推荐单位


行业类别:


填表日期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


推荐单位基本情况和推荐意见

推荐单位名称


所在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推荐理由:(应当涵盖以下内容:一、项目相关技术内容和指标的创新性;二、项目在国际国内、产业链上下游的应用情况;三、项目实施效益,主要包括支撑国家、省或市重大战略实施情况,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四、项目推广实施情况。限1000字)

 

 

 

 

 

 

 

 

 

     (盖章)

                                        年    月     日

注:申报主体是企业的,推荐单位在推荐前应当征求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税务、审计、综治、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的意见,依法查询申报主体的信用档案,并将相关情况写入表格内。

 

一、试点项目基本信息

 

试点类型


试点名称


项目所属领域


项目立项时间


项目验收时间


专家评分


验收结论


承担单位


主管单位


参与单位

1.


2.


3.


4.


......

项目主要参与

人员

1.


2.


3.


4.


5.


......


推荐试点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

试点名称


 

完成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2


3


主要完成人

序号

姓名

1


2


3


4


5


 


试点项目情况

1.申报组织简介

(请介绍申报组织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主要工作领域和工作业绩、获得的相关荣誉、标准化工作基础等,限800字)

 

 

 

 

 

 

 

 

 

 

 

 

 

 

 

 

 

 

 

 

 

 

 

 

 

 

 

 

 

 

 

 

 

 

 

 

2.申报项目简介

(请介绍申报项目基本情况,主要包括项目基本信息、具体建设内容、开展过程及实施效果等,限800字)


3.技术水平

技术水平评价(单选)

□领先或达到同类国际先进标准水平

□达到同类国内先进标准水平

□达到省内先进标准水平

(请从申报项目所包含的关键技术内容在国际、国内及省内所处的水平进行描述,限1000字)

 


4.创新性

创新点(单选)

□聚焦原始创新技术、集成创新技术或重大瓶颈问题

□聚焦关键共性技术

□聚焦具体产品、服务、工艺和管理创新

受表彰奖励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表彰奖励时间

表彰奖励

名称

表彰奖励等级

表彰奖励部门

(1)






……






是否具有关键技术或专利

□是       □否

创新成果转化情况

序号

名称

(1)


……


标准必要专利数量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类型

(1)




……




(请从申报项目聚焦新技术、新问题,创新程度进行描述,限1000字)


5.国际化水平

是否基于其主要技术内容制定相应国际标准(仅适用于国内标准)

□是       □否

序号

制定的国际、国内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1)



…….



是否被其他国家采用情况

□是       □否

被采用的国家数量


序号

国家名称

(1)


…….


是否为在其他国家注册使用的国内标准(国际标准不适用)

□是       □否

注册使用的国家数量


序号

国家名称

(1)


…….


(请从标准的国际化情况,以及被其他国家采用或海外应用情况进行描述,限1000字)

 

 

 

 

6.开放性

(请从项目涉及的相关方、上下游参与度情况情况进行描述,限1000字)

 

 

 

 

 

 

 

 

7 实施方式

试点实施期间及完成后2年内成果形成的核心标准情况

□是       □否

序号

标准编号、名称





试点成果被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划、战略、计划)引用情况

□是       □否

序号

文件名称





(请从试点实施期间及完成后2年内成果形成的核心标准情况及标准宣贯实施情况,试点成果被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划、战略、计划)引用情况等方面进行描述,限1000字)

 

 

 

 

 

 

 

 

 

 

 

8.项目实施成效

8.1 经济效益

(请从项目实施后所取得的经济效益情况和计算方法进行描述,限1000字)

 

 

8.2 社会效益

(请从项目实施后在社会责任、社会评价和社会影响等方面的社会效益情况进行详细描述,限1000字)

 

 

 

8.3生态效益

(请从项目实施后在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等方面的生态效益情况进行详细描述,限1000字)

 

 

 

 

 

 

 

 

9.附加情况

(请从项目成效被领导批示肯定,申报单位承担国际、全国、省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等工作情况,项目获得县级标准创新贡献奖等情况进行描述,限1000字)

 

 

 

 

 

 

 

 

 

 

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排名


所在地


通讯地址


联系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对本项目的贡献:(限500字)

 

声明:本单位遵守《舟山市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推荐的具体要求,保证所有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如产生争议,保证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工作。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姓名


性别


排名


国籍


民族


证件号码


职称


职务


电子邮箱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通讯地址


对本项目的主要贡献:(限500字)

 

声明:本人遵守《舟山市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推荐的具体要求,保证所有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如产生争议,保证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工作。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声明:本单位确认该完成人情况表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如产生争议,愿意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工作。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一、申报表封面

1.“行业类别”:按照GB/T 4754-2017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填写。

二、试点基本信息

1.所属领域按工业、农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等四大类填写;

2.所有关于试点的信息必须与试点申报表、任务书及验收评审报告等内容保持一致;

3.同一个试点项目不允许多次推荐;

4.参与单位、项目主要参与人员的确定由项目申报单位举证说明。

5.主要完成单位、完成人主动或因其他原因放弃被推荐的,应当由相关单位、个人出具放弃声明,不允许顺次递补。

三、试点项目情况

请用准确的数据和案例说明标准项目情况。

1.申报组织简介:请介绍申报组织基本情况,包括主要工作领域和工作业绩、获得的相关荣誉、标准化工作基础等,限800字;

2.项目简介:请介绍项目基本情况,主要包括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开展过程及实施效果等,限800字;

3.技术水平:请从申报项目所包含的关键技术内容在国际、国内及省内所处的水平进行描述,限1000字;

4.创新性:请从申报项目聚焦新技术、新问题,创新程度进行描述,限1000字;

5.国际化水平:申报项目产生的国际、国内标准情况,以及被其他国家采用或海外应用情况进行描述,限1000字;

6.开放性:请从项目涉及的相关方、上下游参与度情况进行描述,限1000字;

7.实施方式:请从申报项目中产生的成果被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划、战略、计划)引用情况等方面进行描述,限1000字;

8.项目实施成效:请从项目实施后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分别进行描述,各限000字;

9.附加情况:请从项目成效被领导批示肯定、申报单位承担国际、全国、省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等工作情况、项目获得市、县级标准创新贡献奖等情况进行描述,限1000字。

四、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

1.主要完成单位的名称和排名应与“被推荐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表格一致;

2.应在“对本项目的贡献”一栏中,写明完成单位对项目做出的主要贡献,限500字;在“声明”处需在单位盖章处加盖单位公章;

3.可增页添加主要完成单位。

五、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1.主要完成人的姓名和排名应与“被推荐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表格一致;

2.应在“对本项目的主要贡献”一栏中,写明主要完成人对项目做出的主要贡献,限500字;在“声明”处需本人签名并在单位盖章处加盖公章;

3.可增页添加主要完成人。

六、提供的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可包括:试点项目立项、验收通过文件、技术水平证明材料、创新性证明材料、受表彰奖励情况证明、知识产权情况的证明材料、国际化水平证明材料、开放性的证明材料、项目实施成效的证明材料、项目实施成效的证明材料、附加情况证明材料及其他佐证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试点项目立项、验收通过文件:可以是试点示范立项文件,验收评估等证明材料。

2.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可以是能证明项目产生的技术在国内外所处水平的证明文件等。

3.创新性的证明材料:可以是第三方出具的证明该项目创新性程度的证明文件。

4.受表彰奖励情况的证明:应与前面所填写表彰奖励的清单保持一致。应提交受表彰获奖的证书等证明材料。

5.知识产权情况的证明材料:应与前面所填写知识产权证明的清单保持一致。应提交项目中的关键技术获得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的证书。

6.国际化水平证明材料:申报项目产生的国际、国内标准情况,以及被其他国家采用或海外应用情况证明材料。

7.开放性证明材料材料:可以是能够证明项目涉及的相关方、上下游参与的证明材料。

8.项目实施成效的证明材料:可以是项目产出的成果被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划、战略、计划)引用以及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等证明材料。

9.附加情况证明材料:可以是项目成效被各级领导批示肯定的证明材料;项目承担单位人员担任国际、全国、省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的证明材料;项目获得市、县级标准创新贡献奖的证明材料;项目获得“浙江标准”标识的证明材料;项目获得省级以上标准“领跑者”称号的证明材料等。

10.其他证明材料。

 

 

 

 

 

 

 

 

 


附件3

舟山市标准创新贡献奖评分细则

项目名称:                                    申报组织: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细目

评分标准

得分

得分依据

1

技术水平和创新性

(35分)

1.1技术水平(15分)

(1)申报项目在本领域国际上率先取得突破,关键技术内容领先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得 12~15 分。

(2)申报项目在本领域国内率先取得突破,关键技术内容领先或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得7~12分。

(3)申报项目在本领域省内率先取得突破,关键技术内容领先或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的,得 0~7 分。

(以上各小项不累计。)



1.2创新成果受表彰(15分)

(1)聚焦原始创新技术、集成创新技术或重大瓶颈问题,创新性突出,得11~15分。其中,关键技术内容获国家级奖励的,第一档次,得 15分;第二档次,得13分;其他档次,得11分。

(2)聚焦关键共性技术,创新性明显,得7~11分。其中,关键技术内容获省部级奖励的,第一档次,得11分;第二档次,得9分;其他档次,得7分。

(3)聚焦具体产品、服务、工艺和管理创新,创新性比较明显,得0~7分。其中,关键技术内容获厅局级奖励的,第一档次,得7分;其他档次酌情给分。

(以上各小项不累计。)



1.3创新成果转化(5分)

(1)申报项目中关键技术获国际发明专利授权,每项得 3 分。

(2)申报项目中关键技术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每项得 2 分。

(3)申报项目中关键技术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等,每项得 0.5分。

(以上各小项可累计,最高得 5 分。)



2

国际化水平和开放性

(10分)

2.1国际化水平(6分)

(1)制修定国际标准或基于其主要技术内容制定了相应国际标准的国内标准或被其他国家采用或在当地注册使用的国内标准得4~6分。其中是国际标准的得6分。

(2)制修定国内标准在海外应用并产生良好效果的得2~4分。其中是国家标准的,得4分。

(3)制修定国内标准在海外有应用的得0~2分。

(以上各小项不累计。)



2.2开放性(4分)

(1)标准制定程序公开、过程透明国内外利益相关方参与度很高得3~4分。

(2)标准制定程序公开、过程较透明国内外利益相关方参与度较高得2~3 分。

(3)标准制定基本做到了程序公开、过程透明得0~2分。



3

 

实施成效

(55分)

3.1标准实施方式

(16分)

(1)标准宣贯实施形式多样。成果被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规划、战略、计划)、制度(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招投标、政府采购)引用的得12~16分。

(2)标准宣贯实施形式较为丰富。成果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规划、战略、计划)、制度(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招投标、政府采购)结合较为紧密的得7~12分。

(3)标准宣贯实施形式一般。成果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规划、战略、计划)、制度(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招投标、政府采购)结合情况一般的得0~7分。

(以上各小项不累计。)



3.2经济效益(15分)

(1)项目实施后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带动项目主要完成单位或行业的销售收入、出口额、利润、上缴税收等经济指标总体上较实施前年平均增30%以上的得15分。

(2)项目实施后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带动项目主要完成单位或行业的销售收入、出口额、利润、上缴税收等经济指标总体上较实施前年平均增长15~30%(含30%)的得8~15分。

(3)项目实施后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带动项目主要完成单位或行业的销售收入、出口额、利润、上缴税收等经济指标总体上较实施前年平均增长0~15%的得0~8分。



3.3社会效益(12分)

(1)项目实施后对本地区或本行业的社会进步、区域协调发展、扩大就业、提高效率等产生重大推动作用的得9~12分。

(2)项目实施后对本地区或本行业的社会进步、区域协调发展、扩大就业、提高效率等产生明显推动作用的得5~9分。

(3)项目实施后对本地区或本行业的社会进步、区域协调发展、扩大就业、提高效率等产生一定推动作用的得0~5分。



3.4生态效益(12分)

(1)项目实施后在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生态效益的得9~12分。

(2)项目实施后在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的生态效益的得5~9分。

(3)项目实施后取得了一定的生态效益的得0~5分。



4

附加分

(10分)

(1)项目成效得到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批示肯定的,得4分。

(2)项目成效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得3分;得到省委、省政府其他领导批示肯定的,得2分;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得1分。

(3)项目承担单位人员担任国际TC/SC主席、秘书职务或单位承担秘书处工作的,得3分;项目承担单位人员担任全国TC/SC主任委员、秘书长职务或单位承担秘书处工作的,得2分;项目承担单位人员担任省级TC/SC主任委员、秘书长职务或单位承担秘书处工作的,得1分。

(4)项目承担单位人员担任国际TC/SC委员或注册专家的,得2分;项目承担单位人员担任全国TC/SC委员职务的,得1分;项目承担单位人员担任省级TC/SC委员职务的,得0.5分。

(5)项目获评县级标准创新贡献奖的,得2分。

(6)项目获评“浙江标准”的,得2分。

7)项目获得省级以上标准“领跑者”称号的,得2分。

(以上各小项可累计,最高得10分)



总得分:                评审人:

 

评审日期:

 



征集部门:舟山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3-12-15 截止日期:202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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