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征地服务和管理,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使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0〕8号)等文件要求,起草了《诸暨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及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标准调整成果》(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0年6月30日前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也可书面反馈我局,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集日期:2020年6月18日至2020年6月30日; 联系人:蒋巳敬,联系电话:0575-87980085; 通信地址:诸暨市东二路53号;
附件: 1.起草说明.docx
2.《诸暨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及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标准调整成果》(征求意见稿).pdf
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