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教育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加强金东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有力推动我区教育事业高品质发展。根据《《金华市金东区教育高层次人才招引实施办法(暂行)》(金区政〔2022〕8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育工作实际,制定《〈金华市金东区教育高层次人才招引实施办法(暂行)〉操作细则(试行)》。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实施办法(暂行)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金东区政府网站(http://www.jindong.gov.cn/),对实施办法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金东区康济南街368号,邮编:321006。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893776662@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 联系电话:0579-82176640 0579-82176697(传真) 附件: 1.《金华市金东区教育高层次人才招引实施办法(暂行)》操作细则(试行).doc 2.关于《〈金华市金东区教育高层次人才招引实施办法(暂行)〉操作细则(试行)》的起草说明.docx 金华市金东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