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平湖市网上中介超市(以下简称“网上超市”)的运行、服务和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平湖市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办起草了《平湖市网上中介超市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380号市政务数据办336办公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0573-85061702。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17:00。 平湖市政务服务和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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