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民主性和透明度,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关于公布常山县天马街道办事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3年12月2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联系电话:0570-5013152; 二、地址:常山县定阳南路181号党政督考办公室,邮编324200; 常山县天马街道办事处 2023年12月12日 关于公布常山县天马街道办事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街道所属各科室、各行政村: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要求,天马街道办事处对2023年5月30日之前由本单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确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常山县天马街道办事处 2023年12月12日
附件 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印发<天马街道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常天办〔2017〕75号 | 2 | 《常山县天马街道村级零星工程项目交易管理办法》 | 常天办〔2023〕28号 | 3 | 《常山县天马街道小额工程项目交易管理办法》 | 常天办〔2023〕51号 | 4 | 《常山县天马街道建设工程标后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 常天办〔2023〕52号 |
起草说明.docx
关于公布常山县天马街道办事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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