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工作,《温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已起草完成,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19年3月15日前反馈给温州市公安局,联系人:袁理玉,联系电话(传真):0577-89981781,电子邮箱:sunzhonghao2019@sohu.com。

附件:温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doc

征集部门: 温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9-02-14 截止日期:2019-03-15
*为必填项
提出问题和建议:
(请举例说明)    
*
姓      名:
图形验证码: *
建议明确规定,未带犬牌的狗犬一概以无主犬处理。 同时,建议将犬牌与狗圈配套,狗圈需具有颜色鲜艳等特征以便于识别。szh
提交人:张** 提交日期:2020-07-16 10:58:11
建议明确规定,未带犬牌的狗犬一概以无主犬处理。 同时,建议将犬牌与狗圈配套,狗圈需具有颜色鲜艳等特征以便于识别。
提交人:李** 提交日期:2019-03-15 21:54:00
养犬人应当按照年度缴纳管理服务费,第一年每只五百元,第二年开始每年每只二百元。——请问这是为养犬人提供了什么服务?犬只免疫是免费的吗?全文上下充斥的是指导、监督、捕杀,犬只真正的管理职能不是排斥和捕杀...[展开]
提交人:d** 提交日期:2019-03-15 09:08:51
这篇《征求意见稿》没有对养犬人与其他不养犬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作出规定。 例如1:犬只丢失,被其他养犬人拾到,或者被其他不养犬人拾到,如何解决? 例如2:其他不养犬人因讨厌犬只,或其他各种原因,与养犬...[展开]
提交人:梅** 提交日期:2019-03-11 14:51:01
建议借鉴交通管理经验,规定: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及住宅小区应设立与本条例相关的警示牌。
提交人:李** 提交日期:2019-03-03 11:23:13
提交成功,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