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民政局关于公开征求《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意见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现将《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意见征集时间2023年10月18日至11月28,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德清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联系人:王国萍;电话:0572-8076711

德清县民政局

2023年10月18日

起草背景与过程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基本养老服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加强养老公共服务,内容上要多样,财力上要倾斜,全社会一起努力,把老年人安顿好、照顾好,让老年人安享晚年。2022年12月省厅出台《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2〕71号),2022年7月市局出台《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湖政办发〔2023〕41号)。为深入贯彻省市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文件精神,加快建成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让每位德清老年人都能享受有保障、有质量、有活力的福寿康宁生活,结合省市文件与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起草过程

2023年9月,以省市《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为参考,起草并形成方案初稿。

2023年10月-11月,通过多次座谈研究、请示上级部门和领导意见等方式,进一步修改完善《意见》。

2023年11月23日,召开文件座谈会议,县民政局召集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对文件进行解读,并向部门发放《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共梳理22家单位意见建议9条,结合意见建议再次完善实施方案。

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7在德清县人民政府官网对《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

附件: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征集部门:德清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10-18 截止日期: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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