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华市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实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在《浙江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基础上,结合我市颁布的地方性法规,我局制定《金华市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金华市水利局网站(http://slj.jinhua.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李渔路266号,邮编:321017。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2292071987@qq.com。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

联系人:胡文明       联系电话:13645896355  

附件:

金华市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doc

金华市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起草说明.doc


征集部门:金华市水利局 发布日期:2023-12-08 截止日期:202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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