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政务云使用管理,推进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电子政务云计算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8号)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标准,特制定《青田县政务云资源统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布,征求广大群众和有关单位的意见、建议。 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8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通过电话、信函方式等方式书面反馈至青田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办公室。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人:季泽林 信函地址:青田县鹤城中路33号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办公室 邮编:323900 联系电话:0578-6833467 附件:青田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关于征求《青田县政务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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