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县属国有企业资产监督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不断完善监督管理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浙江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武义县县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现将本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发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武义县温泉南路100号武义县国资办,邮编:3212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wyxgzb@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 联系人:叶金昭 联系电话:0579-87640178 
《武义县县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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