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园林企业的规范、健康发展,培育优秀企业,带动我市整体景观养护的提升和精品工程的建设,我局起草了《平湖市优秀园林企业评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梅园路1333号建设局园管中心园林管理科,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0573-85621907。 3.通过在线调查征集渠道反馈:在平湖市人民政府-政民互动-决策、文件意见征集 板块(http://www.pinghu.gov.cn/col/col1229439185/index.html)通过我有建议模块在线提交。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17:00。 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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