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新十条政策意见(试行)的通知》(慈政办发〔2023〕59 号)精神,为推进我市电子商务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我局拟定了《慈溪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新十条政策意见(试行)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现予以公示。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3年12月4日下班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点击本页面下方“我有建议”,将意见通过网络直接反馈。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652777353 @qq.com ,并将邮件主题标明“慈溪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新十条政策意见(试行)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字样。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慈溪市新城大道北路1973号慈商商务大厦14楼1402办公室(邮编3153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慈溪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新十条政策意见(试行)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字样。 四、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市商务局,稿件请标明“慈溪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新十条政策意见(试行)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字样。传真号码:0574-63812058。 联系人:杨俊; 联系方式:63968925 附件:1、慈溪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新十条政策意见(试行)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2、慈溪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新十条政策意见实施细则起草说明.doc 慈溪市商务局 2023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