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第372号令)、《杭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司〔2023〕42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通知》(临依办〔2023〕1号)要求。我局将现行有效且实施满一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评估,现将杭州市临安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征求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意见的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3年8月15日至8月23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反馈。联系人:朱广胜,电话:0571-23616110。
附件: 杭州市临安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废止《临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推行卫生计生许可项目容缺受理的通知》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杭州市临安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废止《临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推行卫生计生许可项目容缺受理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杭州市临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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