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和管理,促进法律援助事业高质量发展,规范和加强全市法律援助经费的使用、管理和保障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法律援助工作顺利开展,金华市财政局、金华市司法局联合起草修订了《金华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 登陆金华市司法局网站(http://sfj.jinhua.gov.cn/),通过网站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决策预公开”—“意见征集”—“金华市司法局关于《金华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01号金华市司法局 ,邮编:321017。 3.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0025135@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 联系人:江伟华 联系电话:0579-82460252 特此公告。
附件1起草说明.wps 附件2(新修订)金华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doc
金华市司法局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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