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绍兴市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工作,根据《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浙江省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办法》的规定,我局起草了《绍兴市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管理办法》。现将《绍兴市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提出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2023年12月23日。 (联系人:田美慧;联系电话:0575-88615072),通信地址:越城区凤林西路216号,传真:0575-88615080。 附件:绍兴市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管理办法(1).wps 《绍兴市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