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废止《深化金华市区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于2023年11月21日在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30天的公示期,公示期间,我单位收到1条反馈意见,内容为:“建议2023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继续参照以前政策减免,给与企业一定的缓冲时间。”经研究,省里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的政策文件已废止,全省统一不再执行,下一步有关政策将根据上级政策执行。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邮编:321017。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jinhuafuwuye@163.com。
联系人:周肖波,联系电话:82465503。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