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宁波市计划用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希望社会各界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0年6月12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至宁波市水利局水资源处。 联系人:马毅妹; 联系电话:0574-89385407; 联系地址:宁波市水利局水资源处(宁波市卖鱼路64号,邮编315016); 电子邮箱:714325101@qq.com。 附件:《宁波市计划用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宁波市水利局 2020年5月26日 《宁波市计划用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