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征求《海盐县一般湿地名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湿地资源管理,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有序推进湿地资源合理利用,规范湿地名录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和《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开展了一般湿地(第一批)认定工作,拟将钱塘江河口生态保护区内部分区域等认定为海盐县一般湿地,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网上留言或来电方式反馈至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7日-2023年11月28日

联系人:马子腾

联系电话:0573-86116875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西路178号

邮编:314300


附件:海盐县一般湿地名录(第一批)的起草说明.docx

         海盐县一般湿地名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docx



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17日



相关链接:【反馈】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征求海盐县一般湿地名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征集期间的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

发布日期:2023-11-17 截止日期:2023-11-28
*为必填项
提出问题和建议:
(请举例说明)    
*
姓      名:
手机号:
手机号码:*
手机验证码:*获取验证码
提交成功,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