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宁波市河道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宁波市河道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希望广大市民、社会各界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0年5月21日至6月5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可将意见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50280481@qq.com;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宁波市水利局河湖管理处(邮政编码:315016,地址:宁波市卖鱼路64号)。

 

        附件:宁波市河道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宁波市水利局

2020年5月21日

 

 

征集部门:宁波水利局 发布日期:2020-05-21 截止日期:2020-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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