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省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1〕437号),现将《乐清市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实施意见》予以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时间从2023年11月17日起至11月27日止。公示期间,公众可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乐清市发改局价格科。 联系人:倪金余 联系电话:0577-61882137 邮箱:njyumail@163.com 联系地址:乐清市行政服务中心主楼A407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16日 乐清市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实施意见.doc 关于《乐清市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实施意见》的起草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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