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妥、有序、高效开展龙泉市综合交通重点工程临时用地(租用)、借用地等政策处理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建设快速有序推进。依据《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天然气管道征收(借用)补偿安置办法》、《龙泉市综合交通重点工程政策处理实施办法》、《龙泉市征收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等文件,并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方案。现公开征求意见,对办法有相关意见建议的,请于11月29日前书面反馈我局。 联系人:方维强 联系电话:0578-7122624
附件: 龙泉市综合交通重点工程临时用地(租用)、 借用地补偿方案.doc
龙泉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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