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失效和修改工作,我局对2023年10月31日前制定的2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就《嘉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将意见或建议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
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11月16日-11月27日。 联系人: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与宣教处。 信函地址:南湖区新气象路618号国际会展中心商务楼504。 联系电话:0573-82159849。 传真:0573-82159874。 电子邮箱:1551726278@qq.com。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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