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本市中心城区中高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保障饮用水安全,根据《城市供水条例》(国务院令第158号)、《宁波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关于理顺中心城区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关于加强宁波市中心城区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的指导意见》,根据工作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市民、各有关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19年10月9日—10月18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纸质书面意见直接寄送或者传真至宁波市水利局。通讯地址:宁波市卖鱼路64号,宁波市水利局,邮编:315016;传真:87285517。电子版意见请发邮箱:714325101@qq.com 宁波市中心城区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指导意见.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