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污水处理设施保护工作,指导区县市行业管理部门和设施维护运营单位进一步做好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保护工作,在前期组织专家论证和部门研讨的基础上,我局起草了《关于划定宁波市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保护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根据工作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市民、各有关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19年3月27日-4月3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纸质书面意见直接寄送或者传真至宁波市水利局。通讯地址:宁波市卖鱼路64号,宁波市水利局,邮编:315016;传真:89181667。电子版意见请发邮箱:157300138@qq.com。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保护范围划定正文.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