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行《关于重新公布金华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为加强土地征收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草拟形成了《关于重新公布金华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的要求,我局将举行《关于重新公布金华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关于重新公布金华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二、听证机构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时间地点

2023年122日下午3点,在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楼东侧会议室举行(如有特殊情况,举行听证会的前5个工作日另行通知)。

四、申请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一)符合下列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会:

1.金华市辖区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金华市辖区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当事人应在听证公告期满前5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或本单位提供的有效证明或委托书向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联系电话:82398095

(三)听证会代表由听证人从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若无人申请参加听证会,听证会代表由听证人邀请确定。听证会代表人数在20名以内。

五、听证会代表参加听证会注意事项

(一)应当准时参加听证;

(二)有权对听证事项是否符合本地区实际,及可行性、合法性和具体内容等提出质询或意见;

(三)应当依法、客观、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可提供相关材料和依据;

(四)遵守听证纪律。

特此公告。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3

 


征集部门: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3-11-03 截止日期:2023-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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