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等文件精神,调整青田县鹤城街道、温溪镇等12个乡镇(街道)赋权执法事项开展风险评估,对社会公众进行信息公告,征求社会公众对调整青田县鹤城街道、温溪镇等12乡镇(街道)赋权执法事项存在的社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一、项目概况 暂定对赋权给鹤城街道办事处、瓯南街道办事处和油竹街道办事处的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进行调整:新增《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中19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4项、县消防救援大队的1项行政处罚事项交由上述三个街道办事处行使;收回已赋权的《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中的6项、县农业农村局的1项、县住房和建设局的2项、县民政局的1项行政处罚事项,由原下放事项的具体部门实施。调整后共61项,具体事项见《青田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2023)》(征求意见稿)。 暂定对赋权给三溪口街道办事处、温溪镇人民政府、船寮镇人民政府、山口镇人民政府、北山镇人民政府、东源镇人民政府、高湖镇人民政府、海口镇人民政府、腊口镇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进行调整:新增《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中7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4项、县消防救援大队的1项行政处罚事项交由上述9个乡镇(街道)行使;收回已赋权的《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中》中的6项、县农业农村局的1项、县住房和建设局的2项、县民政局的1项行政处罚事项,由原下放事项的具体部门实施。动态调整后共49项,具体事项《青田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2023)》(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公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方式及期限 1. 征求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 (1)评估主体: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徐利军 联系电话:0578-6026909 邮 箱:qtcgzf@163.com (2)评估机构:丽水中茂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光飞 联系电话:0578-6095266 邮 箱:449038773@qq.com 2. 征求意见建议的反馈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或风险评估机构联系人取得联系,发表对本项目社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3. 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期限:2023年11月14日起至2023年11月24日
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丽水中茂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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