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积极稳妥推动可用作原料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我局根据《浙江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证豁免管理工作方案(暂行)的通知》(浙环发[2023]4号)文件规定,起草了《嘉兴市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证豁免管理实施方案(暂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将意见或建议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 公告时间:2023年11月15日-11月24日。 信函地址:嘉兴市祥和路516号,嘉兴市生态环境局819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3-82159692。 电子邮箱:598216979@qq.com。
嘉兴市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证%0D%0A豁免管理实施方案(暂行).doc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