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起草了《平阳地区电子商务经营者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意见和建议通过电子邮件发pyschjgj57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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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平阳地区电子商务经营者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征求意见稿).doc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5日
征集已结束,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