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公布全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公布全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加强土地征收管理,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12号)要求,拟对全县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进行公布。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3年9月28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单位地址:市民中心商务办公楼4楼中楼446室)

联系人:张楚麟    联系电话:0576-87772004。

附件:《仙居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仙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9日


仙居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县征地区片

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12号)等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对全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进行重新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仙居县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征地补偿。

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划分标准

征地区片级别划分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根据土地位置、土地利用现状、人均耕地、土地供需关系、农业产值、经济生活水平和原征地补偿情况等因素,将全县区片级别划分为三个等级,同一等级区片内根据不同地类划分为两类:一类地包括征收农用地(不含林地)、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二类地包括征收林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未利用地。征收二类地按不低于征收一类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60%执行。

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其中土地补偿费不得高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40%。

各区片一类地综合地价:一级区片6万元/亩,二级区片5.4万元/亩,三级区片4.8万元/亩。各区片二类地综合地价:一级区片3.7万元/亩,二级区片3.3万元/亩,三级区片2.9万元/亩。插花地、移民村征地补偿按土地所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

四、生效时限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仙居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的通知》(仙政发〔2020〕15号)同时废止。

附件:仙居县各乡镇(街道)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仙居县人民政府

2023年  月  日

 

 


附件

仙居县各乡镇(街道)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区片

级别

区片范围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万元)

乡镇街道

行政

一类

二类

福应街道

东门社区、县前社区、月塘社区、周岩头社区、中桥头社区(中桥头自然村)、盂溪村(大庙后自然村)、东岭下村

6.0

3.7

南峰街道

省耕社区、南门社区、下郭社区、水孔头社区、下垟底社区、黄坦树社区、管山社区、浮石园社区、石板路村、下新屋村、船山村、柴岭下村

安洲街道

西门社区、市桥社区、西郭洋社区、城西社区、下园社区、杜婆桥社区、三桥村、西灿村、全塘村、下垟陈村、石卡村、岭下张村、艺城村、岭西村、岭脚村(岭脚自然村)

福应街道

项斯村、坑口村(坑口、赵家洋自然村)、东溪村、肖垟村、断桥上宅村、岭东村、下王村、上林村(上林、陈家岙自然村)、杨府村、断桥下宅村(断桥下宅、徐家岙自然村)、周宅村、横路丁村、岭下村、东盛村、三亩田村、大路村

5.4

3.3

南峰街道

清口园村、城南村、赵岙村

横溪镇

横溪上街村、横溪下街村(横溪下街自然村)、山枣园村、上沈村、新东村(后墩头自然村、东山自然村)、俞店村、桥亭村、五都潘村、后山根村、朱塘岸村、下沈村(下沈自然村)、溪头村、巧麻村(大爿地自然村、碧丹岩自然村)、河塘村(河塘自然村)、上江垟村、联盛村(下陈自然村、下徐自然村、下塘自然村、余村自然村)、上陈村、金子山村(垟山岙自然村)、张庄村(达山下自然村、支阿自然村、张庄自然村、逢仙桥自然村、前村自然村)、大林村(大林自然村、垟头自然村)、坎头村(寅头自然村、坎头自然村)、下汤村、郑桥村、九龙山村(上徐自然村、大道地自然村)、垟庄村

白塔镇

白塔村、白塔下街社区、金店村、下崔上宅村、下崔中宅村、下崔下宅村、高迁村、东横街村、黄龙村、厚仁上街村、厚仁中街村、厚仁下街村、感德村、上叶村、仙景村、景园村、富垟村(东垟自然村、垟百辽自然村、前垟自然村)、永安村、谷岩村、北苑村、抱珠村(下珠自然村)

下各镇

厦阁村、怀仁路南村、怀仁路北村、西垟村、湖其园村、黄梁陈村、七合村、杏村村、上官村、前潘村、虎坦村、后冯村、下张村、玉泉村、张店村(百步塘自然村、张店自然村、上王亭自然村)、林下村、五丰村、杨砩头村、马垟村、南山村、西六村、下垟村、东升村、双楼村、瓜州村、新路村、塘头村

5.4

3.3

官路镇

石井村、缘溪村、新桥村、永狮村、萍溪村、西陈村、双垟村、镇北村、画梅村、仙安村、增仁村、永兴村、永南村

田市镇

吴桥上村、吴桥下村、田市下街村、田市上街村、云田村、东周村、下加庄村、下底垟村、垟墺村、东山溪村、上溪村、水阁村

皤滩乡

皤滩村(下街自然村、上街自然村)、汤坎头村、山下村、板桥村、韦羌村

埠头镇

十都英村、振兴村(寺东自然村)、埠头村、西亚村、王庄村、对垟村、九都村、大庄村、上九都村、清风村(后里自然村)

步路乡

响岩村(响岩自然村)、步路村、西炉村、新庄村(新庄自然村、荷岙自然村)

三级

福应街道

中桥头社区(西洋自然村)、上林村(三角地自然村)、断桥下宅村(长家坑自然村)、坑口村(横樟自然村)、盂溪村(王家田自然村)

4.8

2.9

安洲街道

路口村、柱岩村、完山头村、岭脚村(螺丝田自然村)

横溪镇

横溪下街村(郑岩自然村、横岩自然、金村自然村))、新东村(西坞自然村)、下沈村(程岙自然村)、河塘村(秧田自然村、东坞自然村)、联盛村(银地自然村)、张庄村(直坑自然村)、大林村(樟树桥自然村、新碧自然村)、苍岭村(坎下自然村、苍岭坑自然村、竹湖自然村、镇头自然村)、金龙村(龙岙自然村、溪墩自然村)、溪口村、新罗村(乌岩头自然村)

白塔镇

富垟村(良潭自然村)、寺前村、抱珠村(抱上自然村)、和塘村、前塘村、马岗村、东山头村、岙里港村、茶溪村

下各镇

张店村(小平田自然村)、仙东村、西郊村、羊棚头村、东岙村

官路镇

谷坦村

三级

田市镇

前景村、柯九思村、景东村、公盂村、李西溪村、李宅村、东旭村、望星村、里坎头村、陈坦头村、云溪村

4.8

2.9

皤滩乡

皤滩村(陈山头自然村)、朱姆溪村、万竹口村、吕前村、万竹王村、金董坑村

埠头镇

新联村、大陈坑村(大陈自然村、林坑口自然村、半溪自然村)

朱溪镇

朱溪村、岩前村、江上村、小园村、南塘村、后岸村、下交岙村、河口村、沙头村、溪上村、梅岙村、利坑村、大洪村、上王周村、官屋村、金庄村、大加村、石人村、岭根村、连头村、岭上村、郑坑新村、朱家岸村、杨丰山村、兴隆村、丰田村、张山村、后塘村

步路乡

响岩村(上余自然村)、新庄村(和尚扇自然村)、外宅村、王宅村、七里村、观音岩村、徐岙村、圣塘村、湖山村、双狮村

双庙乡

公平村、解放村、西吕村、上王村、括苍村、西马村、乌圣村、上料村、方岩村

大战乡

大战村、车头村、下叶溪村、格垟村、石龙村、和贤村、温泉村、仙泉村、对山村、大战索村

淡竹乡

尚仁村、下陈朱村、下叶村、下齐村、大坑头村、上井村、小源村、林坑村、油溪村、大源村、淡竹村

湫山乡

沙地村、四都村、湫山村、溪东村、三都村、杨家村、方宅村、大坑村、湖头村、下岸村、胜利村、叶岩头村、抱龙村、杨岸村

上张乡

上张村、姚岸村、大张村、桐林村、惠民村、南顶村、西片村、和谐村、方山村、滕山村

广度乡

庆云村、三井村、祖庙村、大雷村、里岙村、朝阳村、广度村、千寻村、瓦垚头村

溪港乡

金竹溪村、麻车坑村、仁庄村、大园村、安山村、塘弄村、曹山村、百花村

安岭乡

上吕村、上宅村、新表门村、双塘村、横岭村、金徐村、章乢村、三和村、里塘村、龙源村、石舍村、四联村、永源村

其他

萍溪林场、苗辽林场、下岸水库管理局

移民村

南峰街道:下垟底社区(东兴村自然村)

横溪镇:曹店村、曹溪村、巧麻村(上麻自然村)、联盛村(金昌自然村)、桃园村、九龙山村(九龙自然村)、蓄能村(永联自然村、官里自然村)、惠泽社区(镇东自然村、小叶山自然村)、金子山村(金坑自然村、子田自然村)、新罗村(新罗自然村、柯家自然村、硝岩自然村、老屋基自然村)、金龙村(山岙自然村)、苍岭村(桃山自然村)、坎头村(道士山自然村、茶坑自然村)

埠头镇:振兴村(宝岸自然村、三溪自然村、永新自然村)、清风村(双港自然村、楼下王自然村)、大陈坑村(水碓头自然村)、新联村(三丘田自然村)

步路乡:王宅村(下抱2自然村)

按土地所在地域相邻村的区片就高级别

说明:1.插花土地按土地所在区域的区片级别确定补偿标准;

2.区域范围以仙居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分布图为准;

3.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一类为征收农用地(不含林地)、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

4.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二类为征收林地和农民集体所有未利用地。

 

关于《仙居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2020年6月30日,我县制定出台《仙居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仙政发〔2020〕15号),征地实行区片综合地价补偿并规定了补偿标准至今已有3年时间。根据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制定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至少每3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规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12号)要求,重新公布我县现行的征地补偿标准,并起草制订《仙居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二、起草参考依据

《土地管理法》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12号)

三、主要内容

(一)本通知适用于仙居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征地补偿。

(二)征地补偿包括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不包含林地)区片综合地价、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和林地。

(三)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其中土地补偿费不得高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40%。

(四)征地区片级别划分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根据土地位置、土地利用现状、人均耕地、土地供需关系、农业产值、经济生活水平和原征地补偿情况等因素,将全县区片级别划分为三个等级,同一等级区片内根据不同地类划分为两类:一类地包括征收农用地(不含林地)、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二类地包括征收林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未利用地。征收二类地按不低于征收一类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60%执行。

(五)各区片一类地综合地价:一级区片6万元/亩,二级区片5.4万元/亩,三级区片4.8万元/亩。各区片二类地综合地价:一级区片3.7万元/亩,二级区片3.3万元/亩,三级区片2.9万元/亩。插花地、移民村征地补偿按土地所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

 

 

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19日

 


征集部门:仙居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9-19 截止日期: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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