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我局对2023年4月底前自行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3年11月24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点击本页面下方“我有建议”,将意见通过网络直接反馈; 二、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建议传真至慈溪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传真号码:63029026,并请在传真件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邮寄至: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慈溪市三北大街458号,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联系人:邹银萍,联系电话:63038581。 附件:1、市住建局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2、《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1).docx 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