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我局对2023年4月底前自行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3年11月24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点击本页面下方“我有建议”,将意见通过网络直接反馈;

二、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建议传真至慈溪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传真号码:63029026,并请在传真件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邮寄至: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慈溪市三北大街458号,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联系人:邹银萍,联系电话:63038581。

附件:1、市住建局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2、《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1).docx

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5日

征集部门:慈溪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11-15 截止日期:202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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