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绍兴市越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和城市建设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绍兴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修订)》(绍政发〔2022〕2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越城区实际,我办起草了《绍兴市越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在意见征求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越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提出反馈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2月14日;邮寄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胜利东路600号;联系人:李凌飞,联系电话:0575-88319271。 附件:《绍兴市越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绍兴市越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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