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准确适用法律法规,统一执法标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过罚相当、处罚和教育相结合原则,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广泛吸收社会各界对食品经营违法案件免于行政处罚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政策透明度,根据相关要求,现将《诸暨市食品经营违法案件免予行政处罚指导意见(试行)(意见征求稿)》在网上公布。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23年12月11日前通过在线留言、电话、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至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 联系地址:诸暨市暨东路70号报业大厦1903办公室,联系电话:0575-87028570,联系人:蒋熠琼 特此公告。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0日
附件:1.诸暨市食品经营违法案件免予行政处罚指导意见(试行)(意见征求稿).pdf 2.起草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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